-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11-00050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11〕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4-26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教育局、新华书店,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福建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历史的选择"读书教育活动四项全国比赛及相关奖项评选的通知》 (闽组委[2011]1号)精神,为促进本届读书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泉州市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决定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历史的选择"读书教育活动征文比赛、讲故事比赛和演讲比赛,并做好相关奖项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比赛
1.征文要求
本届征文比赛以"历史的选择"为主题。参赛对象为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参赛者应认真阅读活动读本,紧扣活动主题,就读本中各个论题谈自已的认识和体会;可以通过读书和参加活动,畅谈自己是如何把个人的成长融入时代发展之中;还可以规划一下,如何以参加这次读书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勤奋学习敢于创新,创造美好未来。
文章必须由参赛学生自己撰写,不能抄袭他人作品。辅导教师应切实加以指导,要在文章后写上简明扼要的评语或推荐意见并署名。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中心突出,表现积极向上的理想和信念。
小学生作文不超过800字,中学生作文不超过1200字。作文应使用稿纸,要求字迹清楚,书写工整。作者在文章标题下署名,顺序为:省(区)市(县)、学校和班级、姓名;在文章末尾注明学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家庭通讯地址。
2、推荐数量
各地各校在开展相应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小学组、中学组分别推荐10篇,市直学校各推荐2篇。
3.报送时间
参赛者于2011年5月10日前把文稿发送至泉州德育网"''历史的选择''读书教育活动" 征文专栏。同时把书面文稿寄至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
4. 评奖名额
本届读书活动征文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泉州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选,评出一等奖1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获一等奖征文将报送参加全省组委会的征文比赛。
二、小学生讲故事比赛和中学生演讲比赛
1.比赛时间:初定于7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赛对象、评选条件及要求
本届小学生讲故事比赛和中学生演讲比赛是第十八届读书活动的内容之一,参赛者必须是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中小学生。参赛选手的讲述内容必须紧扣本届读书活动的主题。要求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表达对活动主题的理解和参加读书活动的感受,展现新时期青少年爱党爱国、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讲题要鲜明,内容要连贯,语言要符合年龄特点。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要求表达清晰、讲述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选手着装应整洁舒展,大方得体。
小学生讲故事比赛的讲述时间不能超过4分钟;
中学生演讲比赛的讲述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参赛的选手报到时,须向竞赛组提交6份讲稿(A4纸电脑打印),并注明姓名、性别、校名、班级和联系电话。
3.参赛选手名额
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各推荐2名中学生参加演讲比赛、2名小学生参加讲故事比赛;其他县(市、区)分别推荐1名中学生参加演讲比赛、1名小学生参加讲故事比赛;市直中学推荐1名中学生参加演讲比赛;市直小学推荐1名小学生参加讲故事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于6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
4.奖项设置及奖励
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对参赛选手评出一、二、三等奖。组委会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三、春苗网知识竞赛:
1.竞赛题、竞赛时间和网址:本届春苗网知识竞赛的竞赛题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竞赛题登在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网站"春苗网"上,网址为www.chunmiao.cn,本网址已在各读本上注明。知识竞赛答题日期截止2011年6月10日。
2.参赛对象:本届春苗网知识竞赛是第十八届读书活动的内容之一,参赛者必须是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必须在认真阅读活动读本的基础上,以真实身份参加相应组别的知识竞赛,不能超范围答题。例如:以小学生身份答中学生竞赛题,或以中学生身份答小学生竞赛题,均为无效。
3.答题方法及要求:
(1)打开春苗网,点击主页上设立的"知识竞赛"按钮,选择与所参加的读书活动相符的主题;
(2)遵照网页上的介绍,准确填写个人注册信息;
(3)认真阅读竞赛题,并按提示和要求答题;
(4)确认答题完毕后,点击"发送"按钮,将答卷发出;
(5)务必在规定的答题日期内发出答卷,过期答卷无效;
(6)参赛者必须使用真实的个人信息,每期竞赛题每人限答一次。
4.评奖表彰办法:竞赛评审组对全部有效答卷进行评判,评出正确答卷,然后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于6月中旬分别进行抽奖。各组先抽出优秀奖若干名;再从小学组优秀奖中抽出特别奖8名,从中学组优秀奖中抽出特别奖5名。全国组委会对本届春苗网知识竞赛优秀奖和特别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13名特别奖获得者将作为特邀代表,暑假期间进京参加全国表彰大会和夏令营活动。
四、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表彰奖项
全国组委会设立学生特等奖、教师特等奖、组织特等奖等奖项,进行评选表彰。
1.评选办法
组委会依据闽组委[2011]1号文件规定的评比表彰办法,根据各地开展读书教育活动的情况,将名额分配至各县(市、区)组委会,再由各县(市、区)组委会组织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2.表彰办法
(1)部分学生特等奖(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评)、教师辅导特等奖和宣传部门或教育部门组织特等奖的获奖者安排进京参加全国表彰会和夏令营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未进京参加全国表彰会的部分学生特等奖(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评)、教师辅导特等奖和宣传部门或教育部门组织特等奖的获奖者将安排参加福建省表彰会和夏令营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获得其他奖项的学生、教师和组织者,全国组委会将发给获奖证书和奖品。
四、推荐参加福建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奖项
根据福建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五个一"评选表彰奖项安排,请各地各有关学校按分配名额做好推荐工作(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一)读书活动优秀组织者评选条件:
(1)做好本届读书活动的组织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
(2)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读书活动。
(3)结合本届活动主题进行指导,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
(二)读书教育活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表现出色,认真读好活动用书,学习成绩显著,写出一篇以上读书体会文章,并参加年段以上(含年段)讲故事比赛或演讲比赛活动,在本地区读书活动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发动周围同学共同参与读书活动。
(三)读书教育活动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教育青少年,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3)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读书活动,所在年级或班级活动参与面广,能结合活动主题,精心指导学生开展各项活动,所辅导的学生在各级读书活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在读书活动中围绕主题,撰写一篇以上辅导文章或经验总结文章。
以上奖项获奖者由各地各校评选,并由省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四)资助参加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特困学生
1.资助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 。
(2)热爱学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
(3)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0元。
(4)积极参加本届爱国主义读书活动。
2.资助办法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需填写"福建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贫困生资助对象推荐表",于5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由泉州市组委会审核上报省组委会。经省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向每位特困生资助人民币300元。
请各地组委会按本《通知》精神切实组织好上述各项活动。
附表:1.福建省第十八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奖项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第十八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五个一"评选表彰奖项名额分配表
3.福建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贫困生资助对象推荐表
4.小学生讲故事比赛和中学生演讲比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教育局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泉州分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送:福建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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