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9-00141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9〕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10-23
    关于推荐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表彰对象的通知
    时间:2009-11-05 00:00

    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永春县教育局,泉州三中、晋光小学:
      根据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闽委教宣[2009]50号),结合历届推荐情况,现将我市推荐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表彰对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泉港区、石狮市、晋光小学各推荐1名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参评;晋江市、永春县、泉州三中各推荐1名初中学生参评。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永春县原则上应推荐农村或边远地区学校学生。
      2、各地各校应按照《关于做好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把《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及相关奖励证书(奖状)复印件、照片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市教育局将根据推荐对象的具体情况向省教育工委上报"获奖者"和"提名奖"的具体名单。

       附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宣[2009]50号)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宋庆龄 奖学金 评选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20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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