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9-00114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9〕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8-25
    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9-07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按照"平等、融入、成才"的工作理念和思路,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目前, 全市有21.4万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宣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先进典型,展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优秀品格,树立青少年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蓬勃开展,市教育局和教育基金会决定联合开展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我市学校就读两年以上,目前学籍在册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泉州市以外户籍)。
      二、评选标准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勇于克服困难,独立生活能力强,能迅速融入到学校的学习生活中。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与同学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3、学习勤奋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定达到优等,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文艺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出表现。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体育合格标准》。
      三、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1、各县(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引导激励作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各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2.确定为评选对象应填写《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登记表》(附件2,用A4纸双面印刷)1份;各县(区、市)教育局应汇总上报花名册1份(附件3,应电脑打字,名字中不能有错别字),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并把花名册上传到泉州德育网(www.qzdy.cn)在线投稿的德育信箱。
      附件:1、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登记表
         3、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推荐花名册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评选 外来工子女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1:泉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名额分配表
    县(区、市) 人数
    鲤城区 13
    丰泽区 13
    洛江区 6
    泉港区 6
    惠安县 8
    石狮市 12
    晋江市 18
    南安市 11
    安溪县 5
    永春县 3
    德化县 3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2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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