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9-00048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9〕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4-28
    关于举办泉州市大中小学生“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09-05-11 00:00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市属大中小学校:

      2009年,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将迎来她60周岁生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共和国走过了60年的光辉历程,从一个贫弱的旧中国崛起为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强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为了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用生动的事例,伟大的成就,全方位、多角度地对青少年进行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高扬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好的主旋律,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纪念建国60周年DV大赛

      (一)主办单位: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协办单位: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泉州华光摄影艺术学院

      (三)时间安排:

      4月25日--8月15日

      (四)活动主题:

      用眼睛发现、用DV展示建国六十周年成就

      (五)参赛对象与方法:

      1、在校大中专学生、初高中在校学生(含中专、中技学生);

      2、参赛学生将参赛作品统一报送各自院校进行资格认定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六)作品要求

      1、用DV拍摄的纪实类非虚构作品;

      2、时间长度:20分钟以内;

      3、内容主要反映校园和社会生活,题材包括新闻类、人物类、纪录类、专题类等;

      4、作品附中文字幕;

      5、作品以DV摄像机、手机为主要拍摄工具,以电脑为主要创作工具;

      6、作品为自2008年以来拍摄制作的。

      7、在国内其他类似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赛事,请参赛者注明作品以前获奖情况。

      (七)评审办法

      主办单位将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业界人士和学生代表组成"泉州市大中学生''纪念建国六十周年''DV纪实作品大赛评委会",由评委会制定具体评审规则和标准并进行作品评审。

      (八)奖项设置

      1、综合类:根据作品的综合成绩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2、专项类:根据作品的专项成绩设立最佳导演奖、最佳创意奖、最佳音乐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制作奖若干。

      3、组织类:根据各学校参赛作品数量和成绩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

      (九)其他事项

      1、各地要高度重视大赛的组织实施,及时转发活动通知,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协调组织作品征集,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大赛的影响,创造良好氛围。

      2、参赛作品统一为VCD格式,附作品简介(100-300字)及相关资料一同投稿至大赛信箱,参与评选。

      3、为保障参赛学生的合法权益,参赛学生请填写《泉州市大中学生''纪念建国六十周年''DV纪实作品大赛参赛表》和《参展授权书》,与参赛作品一并提交。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于8月15日前传送到泉州德育网DV大赛信箱。

      二、祝福祖国六十周年华诞短信征集评选

      (一)主办单位:

      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协办单位: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三)活动进程:

      4月25日--8月15日

      (四)参赛对象:

      全市大中学生

      (五)短信要求:

      1、内容应积极向上、内涵丰富、生动凝练,表达对祖国六十华诞的深情祝福;

      2、语言真挚感人、轻松活泼、琅琅上口,有感召力;

      3、短信以汉语文字为主,不带图形、特殊字符;

      4、参加评选的短信必须为原创作品,发现非原创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每条短信字数控制在100个字以内(含标点符号);

      2、同条短信不可重复发送参加评选;

      3、短信最后须附上所在县(市、区)、学校、班级、姓名。

      (七)参与方式:

      以短信形式发送"祝福祖国六十周年华诞短信"至联通号码短信:15659053508(联通短信资费:0.1元/条)。泉州德育网将刊选出优秀短信,让大家投票评选出最佳百条短信。

      (八)奖励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短信一百条,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三、"祖国在我心中" 读书演讲比赛

      (一)主办单位:

      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协办单位:

      万祥图书馆

      (三)时间和地点:

      全市大中小学生读书演讲比赛定于9月中旬在石狮万祥图书馆多功能厅举行。

      (四)比赛内容:

      本次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活动以"祖国在我心中"为主题,主办方将向同学们推荐5本书,同学们任选一本,阅读后,联系身边和本地区的人和事,热情歌颂祖国60年的伟大成就,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立下成才志、振兴我中华的雄心壮志的体会或读后感,字数控制在一千字以内。严禁网上下载或抄袭,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五)比赛办法:

      1、本次比赛参加对象为全市在校大中小学学生,采取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市属院校举办初赛,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举办决赛的办法进行。各单位经初赛选拔出大学组、中学组、小学组各五篇作品参加泉州市的征文评选,最后确定参加泉州市演讲比赛名单。

      2、演讲比赛分大学组、中学组、小学组进行,各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

      3、参赛选手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演讲,每位选手演讲时间限定为7分钟,由5位评委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3位评委打分之和是该选手得分,当场亮分。

      4、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市属院校应于8月15日前将推荐选手报名表、演讲稿(一式十份,字数不超过2000字,A4纸打印)统一交到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并将报名表、演讲稿电子文档上传至泉州德育网演讲比赛投稿箱。

      四、"中华颂"诗词创作征集诵读比赛

      (一)主办单位:

      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协办单位:

      一凡图书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大中小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09年4月25日至9月。

      (五)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围绕弘扬主旋律,反映祖国六十年来的伟大成就这一主题,挖掘生活中鲜活的素材,以诗歌的形式讴歌神州大地的新风新貌、新人新事。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文句优美、构思新颖,富有创造性,篇幅在30行以内。

      2、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严禁抄袭。每人限一首参赛。

      3、作品请注明所在学校、年级、班级、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六)投稿方式:登录泉州德育网,点击大赛页面,按提示上传作品。大赛拒收纸质稿件。

      (七)奖项设置:大、中、小学分别设置学生一、二、三等奖和学校组织奖若干名,分别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发给证书、奖品。

      (八)诵读比赛:

      获得诗词创作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将参加泉州市"中华颂"诗词诵读比赛活动

      (九)其他事项:

      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我与爱国主义电影观后感"征文比赛

      (一)主办单位:

      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协办单位:

      一凡图书有限公司

      (三)活动主题:

      观优秀影片,立爱国之志

      (四)活动时间:

      2009年4月25日至8月1日。

      (五)参加对象:

      全市大中小学生

      (六)活动要求:

      主办方将在泉州德育网(www.qzdy.cn)比赛主题活动页面上,向参赛者推荐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目录,参赛者选择一部观看后,写一篇观后感。观后感要围绕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的主题,谈自己的认识、体会或感想。要求观点正确,中心突出,语言通顺,层次清楚,书写工整,字数600-1000字。必须为学生本人所写,严禁代写和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奖励:届时将组织对征文进行评选,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大学组进行,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荣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上传到泉州德育网。

      附件:1、2009年"祖国在我心中" 读书演讲比赛活动报名表
         2、泉州市"中华颂"诗词创作征集诵读比赛报名表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主题实践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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