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8-00110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8〕3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9-29
各县(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中小学校:
《隐形的翅膀》是由中宣部、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推荐的优秀教育影片。影片根据三位残疾模范青年的真实事迹改编,讲述了一位双臂高位截肢的残疾少女与命运顽强抗争的感人故事,该影片主题积极向上,情节催人泪下、振奋人心,对于增强民族自信心,唤醒人们的良知,弘扬顽强拼搏、重在参与的奥运精神有着积极的教育和宣传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影片的宣传教育作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教育工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影片〈隐形的翅膀〉宣传、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等市有关部门也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观看影片〈隐形的翅膀〉的通知》,就影片的宣传和发行放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联合成立了《隐形的翅膀》泉州巡映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的巡映活动。为了落实好《通知》精神,做好我市大、中、小学的组织观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观看影片(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把此项活动作为党团活动、德育教育、励志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围绕青少年心理健康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讨论会、主题班会等活动。
二、举办《隐形的翅膀》观后感征文大赛,通过大赛加深青少年的观影感受,加强本片的教育作用。大赛分高校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初赛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选送10篇优秀作品(每组)到县级参赛,每县选送30篇优秀作品(每组)参加市级比赛。各高校及市直各学校直接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级比赛。所有参赛作品均用打印稿形式,体裁不限,限1500字以内,截稿日期为2009年1月20日。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并举行颁奖典礼。
举办《隐形的翅膀》泉州校园巡映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它能让青少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让他们学会坚强、珍惜和感恩,勇敢面对困难和挑战,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希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高度重视本片的宣传和观看组织工作,与巡映办商定放映顺序和时间。各学校要尽可能提供放映场地,为该片进校园放映创造条件。
附件:县(市、区)教育系统《隐形的翅膀》放映排序表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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