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8-00107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8〕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9-26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深化中小学德育理论研究,交流学校德育工作经验,积极推进德育创新,不断提高我市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结合泉州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织申报一批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并开展泉州市中小学德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1、课题范围:由各地各校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结合当地德育工作实际确定研究课题,申报立项。课题研究的范围可参见泉州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提供的《参考课题》(见附件)。参考课题仅供申报课题时参考,各地应针对学校德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选择合适研究课题。要注意研究内容的可行性和成果推广的可能性,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教师在德育研究过程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鼓励与学校原有课题和研究成果的整合,但已立项为泉州市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课题的不再申报。
2、申报方式:基层学校确立德育研究课题后,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向各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再由各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1月10日前送市教育局德育科,市直学校可直接向市教育局德育科申报,经市教育科研学术评审组审定,市教育局下文确定为市级科研立项课题,纳入"十一五"规划课题(第二批)管理。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各县(区、市)可根据实际重点确定1-2个主课题,再选定若干所学校参与子课题的研究。
3、课题管理:本次立项课题研究时限为两年,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应本着务实求真的精神深入学习有关的教育理论,认真制订研究方案,重视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成果的总结。课题所在单位应给予积极的支持,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并积极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创新。市教育局德育科将联合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跟踪管理和日常检查。课题研究结束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课题,发给科研成果证书。
二、中小学德育论文评选
1、论文要求:
(1)论文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当地中小学德育工作实际为依据, 结合不断推进的素质教育工作和学生思想、行为的新变化,联系当前德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实践进行选题。论文作者如参与此次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主题最好能与申报课题一致。
(2)论文应是作者自行撰写,如适当参考相关书目,应注明出处。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3)凡参加泉州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或在CN类刊物发表的文章不再参评。
(4)参评论文限2500字以内,统一用A4纸打印,并附论文封面(见附件)。
2、选送篇数
各县(市、区)推荐5-8篇,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每所推荐2篇,于2008年11月10日前送市教育局德育科,并把电子文稿传至"泉州德育网""在线投稿"专栏。
3、论文评审
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并把获奖文章汇编成册。
4、其他事项
此次论文评选的获奖情况将作为确定市级德育科研立项课题的参考依据,优秀论文将作为泉州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为保证论文数量,提高论文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要进行宣传发动,做好推荐工作,或开展相应的评选活动。对推荐的论文要认真把关审定,并按规定时限报送。
附件:1、中小学德育研究参考课题
2、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报表
3、泉州市中小学德育论文评选登记表(论文封面)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学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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