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7-00139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7〕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11-1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中发[2004]8号),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帮助中小学生认识、理解生命的意义,进而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提高生命质量,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生命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生命教育是旨在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理解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提升生命质量的一种教育活动,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有利于加深广大中小学生对生命的理解,帮助学生走出学习、生活中的困惑,从而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奠定基础;有利于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根植于中小学生心中,培养中小学生勇敢、自信、坚强的品格和身处逆境坚韧不拔的意志;有利于提高中小学生的竞争意识、协作意识、自律意识以及在日益开放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的应对能力。
当前,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广大学生获取信息、开阔视野、培养技能提供了宽广的平台,但社会环境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学生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家庭教育还存在和青少年成长需要不相适应的方面;随着青少年学生的生理成熟期明显提前,一些成长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困惑和问题常常对学生造成困扰;在学校教育中,仍有一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力度不够,部分教师受传统观念影响,对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发展重视不足。受这些不利方面影响,部分中小学生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非观上容易产生偏差,不能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缺乏直面挫折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有些甚至走上危害自身、危害社会的极端。在此情况下,大力加强生命教育,使中小学生能够远离伤害,掌握应对困难和危险的方法,懂得生命的可贵,明了生命的价值与内涵,进而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一定要以为国家和民族负责的态度,以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幸福奠定基础为出发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视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加强保障机制建设,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与健康、生命与安全、生命与成长、生命与价值和生命与关怀的教育,使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生存技能,认识、感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培养学生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的态度,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二、开展生命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生命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为出发点,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科学有序地组织生命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与健康观念,提高维护健康、防范侵害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生命价值,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与终身幸福奠定基础。
开展生命教育必须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注重科学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强调促进学生认知、体验、实践相结合,在实施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对生命的尊重是生命教育的基础。学校必须将学生的生命与健康放在首位,热爱学生,关怀学生,赏识学生,努力创造一个师生之间民主平等、温馨和谐、充满活力的学生成长环境,按照学生的生命成长、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社会需求实施教育。
--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要引导学生认识社会的复杂性,联系学生可能遭遇的不良诱惑、潜在危险、非法侵害,教给学生应对方法,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防范可能发生的危害,努力提升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生命质量。
--突出重点、尊重差异的原则。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对个别学生可能发生的危机问题进行科学的干预。要因地制宜,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从学生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体现城镇和农村中小学生命教育的不同特色。
--整合资源、协调力量的原则。生命与健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在发挥学校教育优势的同时,协调家庭、社区的力量,形成教育合力,给予正在成长中的中小学生必要的及时的关怀与指导,提升学生的生命与健康质量。
三、中小学生命教育的主要内容
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必须着眼于全体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着眼于提升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生命质量,着眼于增强学生在自然和社会中的实践体验,按照学生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合理确定各项内容,有效开展生命教育活动。
(一)小学阶段着重帮助和引导学生初步认识自然界和自我,掌握在各种灾害条件下的自我防护知识与技能,形成健康的行为习惯。
1、认识自然界的生命现象,热爱自然,具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2、了解自己的身体,具有性别意识,并能够根据性别进行角色定位。
3、初步了解友谊的真谛,学会在交往中扮演不同角色,具有同情心,乐于帮助他人。
4、初步掌握交通安全、防火、防溺、防电、防煤气中毒、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具有初步的预防自然灾害的能力,学会识别可疑的陌生人并进行预防。
5、积极锻炼身体,远离烟酒、毒品和营业性网吧,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乐观向上的心态。
(二)初中阶段着重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青春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掌握自我保护、应对灾难的基本技能;学会尊重生命、关怀生命,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方式。
1、了解人体的构造与各器官的功能,认识青春期的生理现象,认识性差异。
2、认识友情与爱情的区别和联系,学会健康的异性交往,控制性冲动,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避免受到性伤害,防止性骚扰;学会拒绝别人的性要求。
4、懂得克服不良嗜好,学会拒绝烟酒和毒品;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能够正确应对敲诈、恐吓等事件。
5、正确认识成长、学习、发展中的困惑与问题,增强抵御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培养学生具有积极的自我认同观、自我评价观和勇于进取的精神。
6、学会感恩,理解与尊重父母、师长;学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学会与他人沟通和交往,培养协作精神。
7、了解环境、爱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德,具有初步的法律意识。
8、正确对待网络,具有辨别网络信息的能力,能正确选择和运用网络文化知识。
(三)高中阶段着重帮助学生正确树立两性观念、家庭观念和社会观念,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提高规划人生、设计人生的能力。
1、掌握科学的性生理和性心理知识,学会妥善处理两性交往中产生的问题,形成文明的性道德观念,学会正确应对性侵犯。
2、理解友谊的真谛,正确认识与评价社会中的真、善、美和假、丑、恶,积极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
3、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4、理解生与死的意义,培养积极的生命态度,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人生观;学会在日常生活中丰富充实自己,学习规划自己美好的人生。
5、对生态危机有清醒的认识,理解生态伦理,自觉参与环境保护。
6、掌握防灾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在灾害发生时既能保护好自己,又能尽可能去帮助他人。
7、自觉遵守网络法规,强化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上网的法制观念,具有较高的信息基本素养。
四、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实施途径
中小学生命教育既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也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坚持以实践体验为主,重视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人际环境,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一)学科教学
要将中小学生命教育作为学校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的重要内容,与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的思想品德、高中的思想政治课有机融合。小学的自然、体育与健身,初中的生物、社会、体育与健身、历史、地理等学科,高中的生物、体育与健康、历史、地理以及其他学科,都要渗透生命教育的内容,要在这些学科的教学中增强生命教育意识,挖掘显性和隐含的生命教育内容,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生命教育。要充分利用文学、艺术类课程蕴涵的丰富的生命教育内容,提高中小学生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性的赞美。要以体育教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为载体,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专题教育
生命教育要充分利用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网络道德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有效的教育活动。小学阶段的专题教育,要符合小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人与自然、人与家庭的启蒙教育,探究生命的可贵、生活的意义以及自我保护等内容。初中阶段的专题教育,要结合学生青春期的成长特点,探究生命伦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等内容,培养健康的审美观念,正确对待成长过程中的困惑和压力,探讨关爱他人、保护自己的途径与方法等。高中阶段的专题教育,要适应高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的特点,整合相关学科的知识,探讨与生命有关的社会伦理、科学伦理、人生信仰等问题,规划人生目标。
(三)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是学生体验生命成长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纪念日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命教育活动,让学生感悟生命的价值。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在生命教育中的作用,在安排团队活动内容时,要以生命教育为主要内容,增强团队组织的凝聚力,使学生真正懂得集体组织对个人健康成长的作用,激发学生的集体意识、参与意识和团结意识。学生社团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体验生命的重要载体,要指导学生广泛开展与生命教育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使学生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进而欣赏和热爱生活。要充分利用法定的各种节日和纪念日,从青少年学生的终身幸福和健康发展出发,关注各年龄阶段学生的不同需求,解决学生的各种困惑,进行有针对性的生命教育,使学生了解自己的成长历程,培养积极的生命价值观,唤起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
(四)实践体验
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青少年活动基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开展生命教育活动,拓展学生的生活技能训练和体验,引导学生理解生与死的意义;要通过情景模拟、角色体验、实地训练、志愿服务等形式,培养学生在遇到突发灾难时的自护自救能力;要重视磨炼教育和挫折教育的重要作用,通过情景设置,使学生学会正确应对困境的方法,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提高心理素质。
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人才观,普及道德修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指导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学生家长实施生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在生命与健康教育中优势,引导社区参与生命与健康教育,解决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化解出现的生命困惑或危机,为青少年生命成长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落实中小学生命教育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生命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生命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生命与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要与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治理好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要与共青团、妇联和各新闻媒体一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生命教育实施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导向和发展功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生命教育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生命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师资队伍是搞好生命教育的关键。要把生命教育列入教师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各级教师培训基地,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关生命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基础培训,引导教师转变传统教育观念,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幸福出发,将生命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良好的师德是生命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与健康,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提高广大教师的健康水平。全体教职员工要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关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严禁教师体罚、虐待学生,或采用辱骂、讽刺、挖苦等形式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
(三)加强生命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协调文化、卫生、体育、医疗等部门,利用青少年活动场所、社会实践基地、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馆、少年宫、医院等作为生命教育基地,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教育。要加强生命教育的软件建设,积极开发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利用网络、影视、博物馆、图书馆、自然和人文景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丰富生命教育的内容和手段。
(四)加强对生命教育的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教研部门和广大教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生命教育课题研究。中小学校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校本教研活动,明确生命教育的重点、难点,形成具有区域和学校特色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市教育局将在泉州德育网开辟"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大家谈"专栏,各地各校应发动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讨论,为实施生命教育探索有效的实践途径,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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