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7-00131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7〕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10-23
    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7-11-03 00: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组织市教育系统各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根据《泉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意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举办2008年全国农运会为契机,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发展和谐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依托,努力打造泉州教育的良好形象,切实发挥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教育辐射作用,为实现泉州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相关指标,全面落实发展和谐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的各项任务,为迎接2008年全国农运会在我市的举办作出新业绩。
      三、工作重点
      (一)以"师风师德建设"为载体,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1、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师法》中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新的教育形势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要求,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运用奖励机制和制约机制,实行全员管理,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教育行业的新形象。
      2、深入持久地对教师进行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育,以"树师表形象,做文明教师"为主题,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和人梯精神,倡导建立新型的文明和谐师生关系,使广大教师"敬业、乐业、精业、创业"。组织开展师德报告会,师德建设年,"万名教师访万家" 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师德修养。号召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继续以"爱生"为核心,落实"爱心、真心、诚心、责任心和放心"的五心承诺。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行为,推行教师文明用语,要求教师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
      (二)以文明礼仪教育为主要内容,促进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提升
      1、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文明班级、争当文明学生活动,通过行为规范示范班和行为规范示范生的德育评比活动,对学生进行文明公民的养成教育。把贯彻《实施纲要》与学校德育相结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学校中形成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公共道德的良好风尚。
      2、各级各类学校不仅要认真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加强德育工作,做好导优辅差,根据每个孩子的特长进行因材施教,培养特长,落实 "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而且要组织学生将感想、心得写出来,进行演讲、征文比赛。通过这些活动,提高学生素质,使学生的身心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
      3、加强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学校要严格管理,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切实做到"五个无"、"五个有"。"五个无"就是要做到地上无痰迹、纸屑,墙上无污迹,桌面无划痕,门窗无破损,卫生无死角。"五个有"就是要做到课堂有秩序,课间有纪律,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差生有进步。
      4、大力倡导中小学生开展"五小"活动,即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社会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通过宣传教育,举行活动等方式,促进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5、"文明实践促提升"。继续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开展以"诚实遵规,文明出行"为主题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告别交通陋习、践行交通文明",警校共建和谐交通活动,通过"美丽泉州我的家"环保教育活动和"我为创建文明城市做一件实事"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文明和社会公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文明的价值,提升自身素质,使学生不文明行为大量减少,为2008年全国农运会在我市的举办和文明城市建设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提高学生素质水平。首先是继续完善周一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学习革命先烈的先进事迹,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其次是继续办好校园艺术节、运动会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三是继续办好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阵地,紧紧围绕文明创建,开展各项形式活泼、内容健康的活动,使文明创建有声有色,形成气候,营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开展"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家中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和文明创建立体网络。五是通过"小手牵大手,共建文明城"承诺书,通过学生带动家庭成员的参与,进而提高家长对有关创建知识,尤其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知识的知晓率。
      (四)以"道德传承,文明链接"为载体,深化公民道德建设
      1、结合每年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开展系列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道德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弘扬道德新风,引导广大师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学校做个好老师、好学生,在家庭做个好成员"。
      2、继续深化"加强诚信教育,打造诚信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教育的良好氛围,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师生诚信意识;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电视台、黑板报、文化走廊以"诚信就在我身边"为主题开展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诚信教育进课堂工作,通过班、团、队会等有效载体,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诚信进脑、入心。
      3、深入开展"我与文明同行,文明伴我成长""创建文明城,文明伴我行""知荣明耻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观演、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就餐、文明购物、文明待客、文明过节,教育师生注重微小细节,养成文明习惯,使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崇尚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五)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1、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科技、文化和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办好校报、墙报、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引导学生自主建立社团组织,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作用,大力加强文明上网教育,建立健康向上的校园信息网,发挥泉州教育信息网、泉州德育网、校园网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动态。扎实做好"文明创建"专题网页的制作和创建信息的发布工作。
      2、开展艺术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学校要重视和开发艺术活动资源,丰富艺术活动,推进素质教育。要根据学生自身特点,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组织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制作、科技、生物、写作、棋类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活动。要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的作用,在教师的辅导下,努力实现学生的自主管理、自主发展。
      3、开展节庆活动和主题活动。节庆活动,是丰富校园动态文化的重要载体;主题活动,能确保活动内容突出,效果显著。学校要通过广泛开展有特定主题的节庆活动,丰富和充实学生的精神生活。主题活动的内容要丰富多彩,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主题教育、理想教育、感恩教育、成长教育、环保教育、责任教育、礼仪教育、法制教育等;节庆活动的方式应多种多样,如:文化艺术节、运动会、读书活动周(节),科技小发明周(节)、重大节日纪念、春(秋)游、成人宣誓、军事训练和社会实践等。开展活动时,必须有目标,有内容,有途径,有方法,有管理,有评价,确保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l、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阶段(2007年10月至12月)。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各级创建目标,各部门各单位制订创建实施方案,提高认识,增强凝聚力。
      2、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1月至2010年8月),在实现省级文明城市目标的基础上,加大创建力度,提升创建水平,向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迈进。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责任分工,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各项活动生动活泼地开展,使文明素质有明显提升,教育和谐程度有明显提升,创建水平有明显提升。
      3、第三阶段为迎检总结阶段(2010年9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创建宣传全面升温,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总结表彰先进,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l、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工作责任分解表》的具体指标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2、广泛宣传,全体动员。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网络中心等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定期刊登、播送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曝光。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人人皆知,营造解放思想、加快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真正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3、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的创建实施方案,于12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科。联系电话:22783508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创建文明城市 实施方案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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