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7-00044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7〕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4-22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文明意识,展示青少年学生的文明形象,迎接2008年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在我市举办。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泉州市广电中心、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协办的泉州市"爱贝通杯"第四届中小学生"青春焕活力、文明伴我行"讲故事比赛将于5月举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参赛选手的讲述内容必须以"文明"为主题,以讲故事形式,用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讲述发生在身边或亲历的真实故事。
参赛选手演讲要使用普通话,口齿清晰、表达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着装符合学生身份。每位选手讲故事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讲故事稿必须自创。
二、比赛时间:分复赛和决赛。复赛时间:各县(区、市)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讲故事比赛后,推荐中学生5人,小学生5人参赛;市直学校各推荐1人参赛。各县(区、市)以及市直学校将推荐参赛选手讲故事过程制作成CD光盘,并附故事稿10份,于5月15日前送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同时将稿件网上投稿至"泉州德育网"在线投稿箱。组委会将组织筛选,选拔中小学各18名进入决赛。
决赛时间:小学组,2007年5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开始;中学组,2006年5月29日下午2:00开始。决赛采用评委亮分,现场统分决定名次的办法。
2007年5月20日下午3:00,参赛选手的带队老师前往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抽签。
三、比赛地点:泉州市广播电视中心(泉州市区刺桐路中段广播电视大楼内)。
四、评选方法:
1、小学、中学分组评,故事内容占40%,讲故事效果占60%。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比赛结束后,请市领导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指导老师颁发证书。
2、泉广923都市之声将对复赛、决赛进行全程的跟踪报道和现场直播,并将在比赛结束后分期播出优秀作品;协办的媒体也将在各自的报刊刊登相关报道。获奖作品将发布在泉州德育网的比赛页面上。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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