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7-00011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7〕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1-23
    关于对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进行调查评估的通知
    时间:2007-02-03 11: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近年来,我市各地不断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根据主体性、实践性、指导性、时代性、安全性的原则,积极组织学生集中参加社会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自主学习、自我教育、主动发展,较好地发挥了社会实践活动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但由于各地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创办模式不一,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实践项目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学生参加实践的效果也参差不齐。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进行调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评估内容
      调查评估内容包括社会实践基地的选址与建设,食堂、宿舍和实践设施的配套建设,室内外实践活动项目的设置、周边教育资源的利用和实践特色,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的配备情况,实践活动、食宿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创办以来接受学生参加实践的情况等,具体内容如下:
      1、基础建设
      (1)基地的详细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基地内行政管理区、学生住宿区、室内活动区、户外活动场地等布局情况;能同时接纳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数。
      (2)基地内建筑物是否合法、规范,有无危房和学生用临时建筑;男、女学生宿舍面积、集体活动室或礼堂、食堂的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
      (3)基地内道路、送配电、供排水系统配置情况。
      (4)展示室、讲演室、操作室等各种类型活动教室的数量、面积;室内外实践活动设施或器材的种类和配套数量。
      2、人员配备
      基地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后勤人员的配备数量和基本情况;医卫、烹饪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3、实践活动
      (1)基地实践活动项目的主要特色和适宜的年级学生。
      (2)实践活动项目的开设数量;每个活动项目是否有指导方案或操作说明,明确活动目的、要求、条件及实践过程。
      (3)每期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否落实项目编排、人员分工、物资器材和管理服务,活动结束后有否对学生实践情况进行总结、跟踪。
      4、基础管理
      基地管理机构和责任分工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学生实践活动制度和作息制度、餐饮制度等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5、安全保障
      基地是否建立安全保障工作体系和责任分工,有否建立应急预案;对学生往返交通、住宿保安、食品卫生、安全用电、操作实践、伤病救治等的安全监护工作情况;实践项目防护措施的建设和维护情况等。
      二、评估考核形式与时间
      在各个社会实践基地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基本情况报告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于2007年3月中下旬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个实践基地进行实地调查考评,并形成调查考评意见指导和推进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同时作为学校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参考依据。
      三、其他事项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规划,根据需要确定实践基地的规模和数量,并认真研究解决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活动组织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小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
      2、各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要结合这次考评,进一步加强建设与管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要求,不断挖掘、整合实践教育资源,完善生活设施,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员队伍,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形式、新途径,突出实践项目特色,提高实践教育的实效性。
      3、各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要根据调查评估内容,对基地的配套建设、制度管理、人员配备、实践项目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总结,并形成情况报告于2007年3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社会实践 调查 评估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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