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6-00066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6〕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5-26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大中小学校: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要求,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展现海峡西岸青少年学生风采,由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泉州市信息学院协办的 泉州市大中小学生"树社会主义荣辱观念,展海峡西岸学生风采"诗歌创作大赛将于6月至9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树社会主义荣辱观念,展海峡西岸学生风采。
二、活动对象:全市在校大中小学生
三、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6月份,各校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指导学生选择创作题材;
第二阶段:7月至8月10日前,学生利用假期进行诗歌创作,并把作品上传;
第三阶段:8月中旬至9月初,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举行颁奖仪式。
四、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围绕"树社会主义荣辱观念,展海峡西岸学生风采"主题,挖掘生活中鲜活的素材,以诗歌的形式展现海峡西岸青少年学生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文句优美、构思新颖,富有创造性,篇幅在30行以内。
2、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严禁抄袭。每人限一首参赛。
3、作品请注明所在学校、年级、班级、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五、投稿方式:登录泉州德育网http://www.qzdy.cn,点击大赛页面,按提示上传作品。大赛拒收纸质稿件。联系单位: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电话:22783508。
六、奖项设置:大、中、小学分别设置学生一、二、三等奖和学校组织奖若干名,分别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发给证书、奖品。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市委教育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党组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泉州信息学院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5月2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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