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6-00042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6〕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4-1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含中专):
2005年我局与泉州市地震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我市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教育的通知》(泉教德[2005]10号),要求各中小学校把防震减灾教育做为国家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教育。一年来,各单位认真执行,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年初,泉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泉政[2006]83号),通知要求要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沿海各县(市、区)2007年前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要把防震减灾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为认真贯彻泉州市人民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教育普及,发挥"小手拉大手"的社会功能,现将近一段时期内,加强我市中小学生防震减灾教育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防震减灾教育做为加强校园安全的重要工作,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学生在地震灾害中的自我防护与震灾求生知识的普及,努力提高师生应对震灾的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地震部门的联系,在地震部门指导下,遵循"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宣传原则,充分发挥学校阵地的优势,结合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开展每月一次的防震减灾主题班队会。
三、各中小学校都要组织指导学生到我局德育科与市地震局在《泉州德育网》上联办的"地震知识展馆"参观学习,并组织到泉州市地震局《地震科普之窗》(网址:http://www.qzdzj.gov.cn )学习防震减灾教育的相关内容。
四、要充分发挥"防震减灾教育基地"的作用。我市目前已在丰泽、鲤城、晋江、石狮、惠安、南安的劳动实践基地中,设立了6个防震减灾教育基地,沿海各县(区、市)要遵循《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泉政[2006]83 号)提出的到2007年沿海各县市都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要求,开始着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
以上通知希望各单位、学校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地震局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地震局、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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