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6-00026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6〕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3-20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发表二周年。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使诚信道德观念深入人心。由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文明办、泉州市诚信促进会主办,共青团泉州市委、泉州市妇联、泉州市广电中心、泉州市法学会、泉州市关工委联办,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泉州晚报社、东南早报、海峡都市报、法制今报泉州供稿中心协办的泉州市"爱贝通杯"第三届中小学生"诚信泉州"讲故事比赛将于5月举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围绕"诚信泉州"主题,以讲故事形式,讲述发生在身边或亲历的真实故事。题目可以自拟,故事篇幅限定在1000字以内。讲故事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
二、比赛时间:分复赛和决赛。复赛时间:各县(区、市)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讲故事比赛后,推荐初中学生5人,小学生5人参赛;市直学校各推荐1人参赛。各县(区、市)以及市直学校将推荐参赛选手的讲故事录音带一盒,故事稿打印10份,并附软盘于4月25日前送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同时将稿件网上投稿至"泉州德育网"在线投稿箱。组委会将组织筛选,选拔中小学各18名进入决赛。
决赛时间:小学组,2006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初中组,2006年5月26日下午2:00开始。决赛采用评委亮分,现场统分决定名次的办法。
2006年5月23日下午3:00,参赛选手的带队老师前往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抽签。
三、比赛地点:泉州市广播电视中心(泉州市区刺桐路中段广播电视大楼内)。
四、评选方法:
1、小学、中学分组评,故事内容占40%,讲故事效果占60%。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比赛结束后,请市领导向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指导老师颁发证书。
2、泉广923七色调频将对复赛、决赛进行全程的跟踪报道和现场直播,并将在比赛结束后分期播出优秀作品;协办的媒体也将在各自的报刊刊登相关报道。获奖作品将编印成册,分送有关单位和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文明办
共青团泉州市委 泉州市妇女联合会
泉州市广电中心 泉州市诚信促进会
泉州市法学会 泉州市关工委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抄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广电局、省诚信促进会、省法学会、省关工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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