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4-2006-00012
- 备注/文号:泉教德〔200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2-20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文明素质,迎接2008年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在我市召开,充分展示泉州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青春焕活力、文明构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倡导和践行"守秩序、讲卫生、护环境、有礼貌、重信用、献爱心"的基本道德规范,按照教育与管理、明理与践行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抓好普及和推广文明礼貌用语、当好文明观众、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市容环境、发扬互助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质,进而影响带动家庭、社区的文明建设,促进泉州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
二、活动内容
以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践行社会公德、树立文明形象为重点,开展以下专题教育活动:
(一)以"推广礼貌用语,当好文明观众"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大力推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认真纠正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不良习惯用语,使人人自觉做到不讲粗话脏话,不恶语相向,将文明礼貌用语从学校带到社区、家庭,带到公共场所,带到人际交往中,在全社会起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要教育引导青少年在文艺演出场所、体育竞技场所或参观各类展览时,自觉遵守场馆规定,注意举止穿着文雅得体,当好文明观众,做文明啦啦队,体现泉州人应有的文明素养。
(二)以"遵守交通规章,文明礼让出行"为主题,开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人车互不抢道,不违规穿过马路,不跨越交通护拦,不踩踏路边绿化带;骑自行车者按规定道路行走,不硬闯红灯、不互相追逐、不违规载人、不横冲直撞、不逆向而行、不争道抢先。
(三)以"维护公共秩序,塑造公众形象"为主题,开展遵纪守法、维护公众利益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维护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遵守公众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在需要保持肃静的场合不大声喧哗,在公众场合不聚众起哄、闹事,在乘坐车船、观看节目、游览景区等公众场所有秩序的排队乘车、购票、游览,做到行为得体,文明礼让。开展爱护公共设施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爱护各类市政公共设施、文物古迹、工艺美术作品,共同维护公众利益,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四)以"爱护市容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开展美化城市环境、爱护大自然和生态资源的教育实践活动。配合泉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深化"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爱护花草树木、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增强维护泉州美好形象的责任感。继续开展"绿色行动进万家"、"保护母亲河,绿化文明行动"、"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争当护绿小卫士"等主题活动,举办面向青少年的卫生健康知识、体育健身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自觉参与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促进市容环境卫生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五)以"诚实守信,互助友爱"为主题,开展社会互助教育实践活动。以创建"诚信校园"、培养"诚信师生"为目标,抓住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制度建设等关键环节,并认真挖掘一批中小学生中的诚信典型,大力弘扬诚信之风,普遍提高学生的诚信道德素养。广泛开展关心困难群体、老弱病残、热心社会公益的活动,组建各种形式的"学生志愿者"队伍,积极倡导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道德风尚,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
三、实施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6年2月一4月)。策划组织启动仪式,广泛宣传发动;各学校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6年5月一2007年10月)。各校根据方案确定的活动内容,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实施,力求取得明显效果。
笫三阶段,检查考核(2007年11月一12月)。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考核,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四、具体要求
(一)抓教育。要把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践行社会公德、树立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要将基本道德规范、文明公约、公德守则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之中,大力开展各种重礼节、讲礼貌、告别不文明言行等活动,引导学生增强礼仪、礼貌、公德意识,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二)抓规范。要结合学校的实际,制订与完善践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措施和规章,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使青少年学生的行为养成有章可循,使人人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抓载体。要把思想教育与行为养成渗透到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以每年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为抓手,开展集中体现文明礼仪和中华传统美德的主题校会、班(团、队)会,举办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载体,让学生理解传统美德的内容;要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有关社会公德的典型案例,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上门参观、走访等形式,让学生感受弘扬传统美德的意义。
(四)抓典型。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结合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雷锋积极分子"、"先进班集体"等表彰活动,树立本地、本校的文明学生典范,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抓落实。要把开展"青春焕活力、文明构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制订各自的活动方案,明确落实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共同推进这一教育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要注重对教育成效的评估与跟进,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及时宣传报道典型做法,使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活动方案应于5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科。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抄送:省委宣传部、教育工委、文明办,省教育厅,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分管领导,存档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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