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0-2023-00404
    • 备注/文号:泉教办〔2023〕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9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5G+专递课堂”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12-08 10:5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落实《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22〕9号)要求,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加速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5G+专递课堂”在中小学校常态化按需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5G+专递课堂”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推广“5G+专递课堂”的建设与应用经验,进一步增强优质教育资源互联网环境下汇聚、融合、创生的成效,扩大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为各地探索实践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引领,助力推进数字赋能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进程。

      二、活动原则

      问题导向: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精准描述本区域、本学校面临的实际情况,靶向痛点难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明确界定需要解决的问题。

      理念引领:同频课程改革新进程,迈向教育改革新场景,融合教育教学新理念,指导“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深推进。高度凝练且富有逻辑地阐述案例问题解决的指导理念。

      应用为主:“5G+专递课堂”为教学、教研、管理提供了多样化的应用场景,案例应重点描述利用“5G+专递课堂”解决现实问题的具体做法。

      突出特色:案例应在全方位展现“5G+专递课堂”发展及应用推进进程的基础上,加强特色呈现,重点突出应用模式、策略路径、推进机制和应用成效等。

      三、参评要求

      (一)参评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市、县级试点校等。

      (二)报送类型

      报送案例可从不同视角、不同维度切入,可围绕“5G+专递课堂”整体进行规划布局,也可围绕“5G+专递课堂”中的某一种应用模式,进行针对性报送。报送需确定报送主体,由报送主体统一进行报送,同一案例不得由多个主体进行重复报送。报送类型如下:

      1.区域案例(县域为主,跨区域协同为辅):重点关注资源配置、应用模式、质量监测、推进机制、区域教研等。各区域报送数目为1-3个,具体内容包括“5G+专递课堂”实施方案(如具体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以及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5G+专递课堂”运行环境和应用服务维护管理方案,组织运行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多方参与机制,基于泉州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大数据的管理创新,中小学国家智慧教育云平台创新应用等。

      2.学校案例(包含名师工作师、教研共同体等):重点关注基础条件、学科教学、教师发展、校际教研等方面。各学校报送数目为1-3个,具体内容包括“5G+专递课堂”常态化应用的实施细则,“5G+专递课堂”与学科教学融合的创新做法,中小学国家智慧教育云平台创新应用案例,基于泉州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创新,校际协同教研等。

      3.教师案例:每试点校可报送数目为1-3个,重点围绕“5G+专递课堂”一线具体实践展开。具体内容包括“5G+专递课堂”的教学案例(不是课堂实录),“5G+专递课堂”模式创新做法总结,共同体教师协同教研模式,“双师”课堂模式,中小学国家智慧教育云平台创新应用案例,基于泉州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的应用创新等。

      (三)报送规格

      案例须以“书面文本+支撑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提交,具体要求如不:

      1.文本内容应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价值导向正确,简洁明了,内容真实,具有示范推广价值。具体内容应包括问题描述、指导理念、问题解决过程与方法、应用成果展示、反思和展望五部分,具体格式要求参考附件1。

      2.支撑材料可以是图片、微视频、教案及其他(详情可参考报送类型对各类案例具体内容的描述),具体格式要求参考附件2。

      四、报送流程

      1.请各地高度重视,做好案例征集发动工作,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学校)积极参与。

      2.各区域、学校、教研团体提交的案例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中小学校进行汇总后统一报送。于12月11日前将“5G+专递课堂”典型案例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案例电子材料(含佐证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推荐表(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典型案例等相关纸质材料寄至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幢3101室),不接受个人报送。

      五、其他事项

      1.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根据不同类型设一、二、三等奖(每个类型奖项设置比例为:一等奖占报送案例总数的10%、二等奖占报送案例总数的15%、三等奖占报送案例总数25%),并对入选案例进行市级汇编,及通过泉州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在全市范围进行宣传推广。

      2.报送的典型案例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3.我局计划于2024年1月举办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建设与应用交流展示活动,届时邀请部分入选案例进行全市分享。

      4.联系人:陈义顺   邮  箱:bgs3@qzedu.cn。

      附件:1.“5G+专递课堂”应用案例基本结构与相关要求
         2.“5G+专递课堂”应用案例支撑材料制作要求
         3.“5G+专递课堂”应用案例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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