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0-2023-00342
- 备注/文号:泉教装〔20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泉教综〔2022〕9号)要求,在学校申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第二批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学校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强“5G+专递课堂”市、县级试点工作的规范管理,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规划
1.强化部署筹备。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全方位、多形式同步开展“5G+专递课堂”县级试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年级、班级,并制定具体试点实施方案。在师资配置、课程开设和学情采集方面做足准备,形成试点对接学校以学期为时段的课程表,统一进行学科教育教学安排。各试点区域应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设备调试,确保与泉州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应用数据的顺利对接。
2.加强经验推广。各市直中小学校在第一批“5G+专递课堂”试点校的基础上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试点方案,分别加强对两批次试点结对帮扶学校的引领和指导,实现名优校与乡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和骨干名师优质课堂,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3.综合考虑学科设置。“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主要适用学段为小学3至6年级,初中1、2年级;试点学科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初中)学科,在此基础上,鼓励各结对帮扶学校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增加试点学段及学科。结对试点学科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 “同步课堂”教学。
4.应用平台功能。各试点校应依托“平台”开展“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全面展示试点工作成效。各试点学校作为应用主体,负责对设备运行环境和应用服务进行维护管理,保障“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和有效评估。市、县两级教研部门要积极借助平台“在线巡课”模块,指导并督促各试点学校保质保量完成“同步课堂”教学任务。
二、强化工作培训指导
1.选优配强授课教师。各试点校要优先选派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中青年教师等承担“5G+专递课堂”教学任务。正式结对帮扶名单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联系人:黄文聪,联系电话:22764117,邮箱:bgs3@qzedu.cn)备案。
2.加强技术运用。各试点校要加强“5G+专递课堂”与“平台”应用的融合,依托“平台”拓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服务。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组建网络研修共同体,以先进理念为引领,以学科教学为核心,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创新技术为支撑,推进“5G+专递课堂”应用校本研修。
3.强化业务指导协助。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试点校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和网络教学能力。积极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或名校名师进行现场或线上授课和示范,分享“5G+专递课堂”应用经验和方法,为试点校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三、加强教研活动开展
1.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5G+专递课堂”平台,开展多样化的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教学案例分享等,提高教师的教研能力和水平。同时,鼓励教师参与线上线下的培训和交流,拓宽教师的视野和思路,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2.推动教学改革创新。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借助“5G+专递课堂”平台,探索新型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如协同教学、混合式学习、项目式学习等,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要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研活动,鼓励教师撰写论文或案例,将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成果进行系统的反思和总结。
3.建立教研合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5G+专递课堂”县级试点工作的教研合作机制,加强市、县两级之间以及结对帮扶学校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有效的教研网络。要充分利用“平台”,与其他地区或学校分享教学资源和经验,共同推进“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深化。
四、落实激励保障机制
1.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5G+专递课堂”县级试点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参与试点工作的结对帮扶学校、优秀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各地各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加强对“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展示试点工作的成果和亮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强化监督考核。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定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引导各地各校积极参与和推进“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
3.定期分析反馈。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数据监测和分析系统,利用“平台“收集和整理“5G+专递课堂”试点应用数据,包括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参与情况、教学效果评价等,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反馈,为试点工作的改进和优化提供依据。
4.加强总结评估。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的研究和评估,邀请相关专家或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从教学质量、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多个维度对试点工作进行科学评价,形成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为“5G+专递课堂”模式的推广和完善提供参考。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校名单(第二批)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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