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0-2023-00054
    • 备注/文号:泉教装〔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31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泉州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4-07 00:5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学校:

      根据《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福建省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通知》(闽教电馆〔2023〕07号)要求,为提高教师信息素养,深化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泉州市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原泉州市“三优联评”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全市中小学、幼教、特教教师及教研和电教人员。

      二、项目设置:课件、微课和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详见指南)。市级评比的项目要求和奖项设置参照“福建省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指南”。活动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省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三、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往年作品获奖情况和教师数分配名额:市直学校每校限报3个,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区、泉港区、石狮市、德化县、永春县、惠安县各限报20个,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各限报30个。请各单位汇总作品名单,连同作品于5月5日前报送。

      四、其他专项(职业教育专项、中小学课例专项、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根据附件指南直接报送全国平台,不纳入市级评审。

      五、活动联系人:陈晓荣;联系电话:22784115;报送邮箱:zpzx@qzedu.cn。

      附件:福建省2023年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指南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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