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0-2017-00171
    • 备注/文号:泉教办装〔2017〕1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21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课堂”项目学校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7-09-14 11:51

    市直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福建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泉州"智慧城市"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融合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智慧课堂"项目学校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生态型智慧校园为目标,以师生发展为根本,以促进教育改革和创新为核心,实验先行、以点带面、辐射推广,扎实稳定地推进我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的建设工作,依托中小学智慧校园的建设推动我市教育的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主动发展。充分发挥学校主体作用,立足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实际,自主设定推进"智慧课堂"的实施方案和实验重点。

      2.坚持实践取向。"智慧课堂"试点学校建设必须立足课堂教学实践,重点突出优化教学策略、变革教学方式、创新教学评价、完善资源平台等方面工作,切实有效地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坚持统筹协调。各校要密切配合,找准研究领域,合力突破项目研究中的重点和难点,做出示范,树立典型。

      三、目标任务

      1.创设协同推进"智慧课堂"的工作机制。各校要充分认识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融合创新对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领导重视、措施落实、师生参与的良好氛围。

      2.探索具有"智慧课堂"特征的教学形态。在推进"智慧课堂"项目试点学校建设的过程中,各校要充分利用省、市教育信息化专家,为试点学校的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优化课堂教学过程,沟通课内课外学习,充分应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工具,引导学生主动探索、合作学习。

      3.创新评价体系。改进评价内容和方式,依托教育大数据分析,切实有效、方便快捷地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全面、即时、精确的采集、分析、评价、反馈,促进教与学的方式的改变。

      4.实现数字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学校课程管理,逐步建立适应"智慧校园"的数字化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数字化呈现与管理办法。

      四、申报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和信息化工作。领导班子办学思想端正,积极进取,课程改革和教育信息化成绩显著,有推进智慧教育的计划。

      2.具备较好的信息化基础环境。教学、科研、管理、家校互动等方面信息化应用全面深入。网络实现班班通,无线网络能覆盖学校办公和教学区域。

      3.教师队伍信息技术素养较高。在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及教学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影响。

      (二)申报程序

      1.学校按照对"智慧课堂"的理解,从师资配备、场地环境、试点模式、资源建设、预期目标、考核方法、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创建"智慧课堂"项目试点学校建设方案。

      2.各校于2017年9月8日前将《泉州市直中小学"智慧课堂" 项目试点学校申报表》(附件)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盖章后,报送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联系人:黄文聪,电子邮箱:qzjyxxh@126.com。

      (三)项目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教育信息化专家对各校上报的材料及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认五所首批泉州市直中小学"智慧课堂" 项目试点学校。

      (四)项目校建设标准及补助资金

      每所"智慧课堂"项目试点学校建设两间智慧教室(包含教师平板、学生平板、充电柜、无线AP等硬件设施。);项目试点学校"智慧课堂"的硬件设施、智慧教室软件、师资培训等建设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拔付。

      附件:泉州市直中小学"智慧课堂" 项目试点学校申报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1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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