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0-2016-00072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6〕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4-07
    关于开展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服手绘设计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4-14 15:04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展现学生的精神风貌、审美素养,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服手绘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得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
      通过学生参与校服手绘设计活动,能真实了解学生对校服款式、风格、色彩搭配等方面的需求,并了解学生对地方文化传承的认识和理解,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
      通过该活动的开展,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学生校服的个性化定制、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彰显校园品牌特色,体现泉州教育改革成效。
      大赛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作为我市2016年下半年校服工业设计大赛设计师的参考蓝本。
      二、大赛主题
      "我的校服我做主"。
      三、参赛对象和组别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在校学生;设立中职组、中学组、小学组。
      四、大赛要求
      (一)立足普及,广泛发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重视活动在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影响力,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和相关老师积极参与。
      (二)鼓励创作,彰显个性。鼓励创作出紧扣活动主题,符合学生特点、美观大方、融合地方文化特色的校服作品,以展现学生对校服款式的实际需求。
      (三)积极推进,注重实效。学校应充分发挥美术教师的作用,结合美术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认真抓紧指导学生创作,积极推进设计活动的深入开展,丰富校园文化艺术内涵。
      五、参赛作品项目
      (1)学生制服类: A款:春秋装
      B款:夏装
      C款:冬装
      (2)学生运动服类: D款:春秋装
      E款:夏装
      F款:冬装
      六、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符合学生审美情趣和精神风貌,健康向上、富有创意。体现学生装特色,可适当融入学校品牌文化、地方文化特色。
      2.参赛作品从制服或运动服类任选一款进行设计, 设计图应包含服装正面、背面(可根据需要附加创意Logo或校标)。每位参赛者限报送一幅作品。
      3.作品以手绘、彩色形式表现。纸张规格A3纸大小(297*420mm),彩铅、马克笔、水彩颜料、水彩笔、油画棒等均可。采用电脑手绘设计的作品,必须打印在A3纸规格的纸张送交。
      4.作品要有设计说明,描述设计理念、材质、工艺等,要求100字以内,字迹工整,写在作品正面合适位置。
      5.设计者的基本信息包含县(市、区)、学校、年级、姓名、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一名),统一写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七、活动过程
      第一阶段:积极发动、广泛宣传(2016年4月12日-5月23日)。各校宣传动员及开展"我的校服我做主"手绘设计活动,收集并遴选出代表本校特色的作品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选送泉州市教育局。
      第二阶段:县级评选、认真组织(2016年5月26日-5月31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按要求组织评选,并将优秀作品推送(推送数量见附件1)到泉州市教育局参加市级展评活动。
      第三阶段:市级评选、作品展示(2015年6月3日- 8日)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县(市、区)、市直学校选送的作品进行现场评选和网络票选。获奖作品将在本市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和公布。
      八、组织管理
      手绘设计大赛第一、二阶段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相关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第三阶段市级展示评选活动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泉州师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协办。
      九、奖励设置
      设优秀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等三种奖项
      1.优秀作品奖:中职组、中学组、小学组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
      3.优秀组织奖:组织工作认真、学生参与面广及成绩突出的单位。
      十、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作者必须同意著作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
      2.设计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将参评作品整理编号后装袋(含作品汇总表)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并将参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fjqzyqz@163.com。报送作品截止日期:2016年6月1日;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三层3101室(联系人:黄金顺;联系电话:0595-22784115)。
      4.市级展示评选时间:2016年6月3日---8日,地点:泉州师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附件:1.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报送作品数量分配表
         2.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服手绘设计大赛作品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装备管理办公室、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印发

    附件1: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报送作品数量分配表

    县(市、区) 作品数量(幅)
    小学 中学 中职
    鲤城 70 50 50
    丰泽 70 50 50
    洛江 70 50 30
    泉港 80 60
    石狮 100 70 80
    晋江 160 100 100
    南安 160 100 60
    惠安 130 90 60
    安溪 160 100 60
    永春 100 70 60
    德化 80 60 50
    台商 60 40 50
    市直(含开发区实验学校)中小学、中职 中小学每校20幅、中职每校30幅
    合计 2850幅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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