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0-2016-00042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6〕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15
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兴办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决定》(泉委 [2016]2号)精神,现就启动"扶持全市3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兴办2016年为民办实事---扶持全市30 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内容:由部分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名师工作室推选本地的优质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与安溪、永春、德化等7个县(市、区)的农村边远初中、小学(包括教学点)进行点对点帮扶,依托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师网络学习空间指导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开展教学教研,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范围。项目由泉州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负责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和泉州市教育资源平台资源库的建设;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安排本地区有关优质学校,负责实施对30所农村校的辐射帮扶工作。项目建设总投入600万元,其中:1.预计建设6500个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建设费用约85万元;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库建设费160万元;开展帮扶工作的教师课时补贴 55 万元,以上资金由泉州市级财政专项支付。2. 各有关县(市、区)投入300万,配套建设(补充)有关学校的计算机、多媒体等设备费用及第二年开始的网络学习空间每年每个15元的使用费(第一年的使用费由泉州市级财政支付)。
二、项目要达到的目标
利用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依托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各有关县(市、区)将本地区优质中小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农村边远地区,采用点对点、人对人的方式进行优质资源辐射、帮扶、互动。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开展网络教学教研,实现校际、学科、教师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三、项目实施对象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的具备优质教育资源且有条件承担示范、辐射、帮扶的18所优质学校,农村边远地区20所中学、10所中心小学及所属完小。各优质学校推选本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其他部分优秀教师与对应的农村地区学校教师(按照比例1:1~3进行)开展网络教学教研结对帮扶活动。有关学校名单如下:
| 县(区、市) | 优质校 | 优质校开通网络空间教师数 | 对应辐射的 农村边远地区学校 | 农村边远学校开通网络空间教师数 |
| 洛江区 (97人) | 万安中心小学 | 60人 | 虹山中心小学 | 37人 |
| 泉港区(908人) | 庄重文实验小学 | 109人 | 后龙中心小学 | 158人 |
| 涂岭中心小学 | 226人 | |||
| 泉港一中 | 185人 | 鸠林中学 | 64人 | |
| 泉港六中 | 166人 | |||
| 南安市(939人) | 第一实验小学 | 145人 | 乐峰中心小学 | 85人 |
| 南安一中 | 261人 | 五星中学 | 119人 | |
| 龙泉中学 | 131人 | |||
| 实验中学 | 102人 | 蓝园中学 | 49人 | |
| 东田中学 | 47人 | |||
| 惠安县 (1561人) | 实验小学 | 130人 | 螺阳中心小学 | 137人 |
| 辋川中心小学 | 194人 | |||
| 惠安三中 | 241人 | 小乍中学 | 117人 | |
| 惠安二中 | 97人 | |||
| 高级中学 | 228人 | 大吴中学 | 58人 | |
| 莲山中学 | 69人 | |||
| 嘉惠中学 | 236人 | 溪东学校 | 54人 | |
| 安溪县(667人) | 安溪第十小学 | 146人 | 西坪中心 | 233人 |
| 金火中学 | 118人 | 安十七中 | 24人 | |
| 罗岩学校 | 20人 | |||
| 安溪八中 | 64人 | 玉湖学校 | 20人 | |
| 蓝田中学 | 42人 | |||
| 永春县(706人) | 实验小学 | 109人 | 呈祥中心小学 | 43人 |
| 侨中 | 229人 | 东碧中学 | 48人 | |
| 吾峰中学 | 50人 | |||
| 三中 | 194人 | 呈祥中学 | 33人 | |
| 德化县(537人) | 第二实验小学 | 139人 | 第二实小分校 | 27人 |
| 上涌中心小学 | 30人 | |||
| 德化六中 | 193人 | 三班中学 | 83人 | |
| 盖德中学 | 65人 |
四、项目完成建设与开展应用时间
2016年2-8 月,进行项目购买服务方案制定、评审和采购,同时分别组织优质校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与相关项目校教师进行资源共享应用培训;9 月,进行项目软硬件施工建设、设备调试和项目验收,完成项目建设。10月份开始全面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请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项目学校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兴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全市3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兴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全市3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
附件: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兴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全市3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任务的通知》(泉委办[2016]8号),扶持全市3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分解
(一)泉州市教育局工作任务
1.抓好项目的全面落实工作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指定业务科室专人负责,指导项目实施;负责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进行阶段性工作小结。
2.负责有关项目学校教师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库建设。
(二)相关县(市、区)教育局任务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本项目建设,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制定本地区的项目实施方案,并于3月25日前将方案报送到泉州市教育局;要做好资金预算(包括计算机、多媒体、带宽使用费、空间使用费等),抓紧实施进度,并报送每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
配套标准:为本地被辐射的农村中小学配备(补充)相关的硬件设备。计算机室:按最高班生数配备计算机(一人一机);多媒体设备:中心校教学班配备班班多媒体;网络出口带宽:中心校70M,或按配备多媒体班级数×3M计算带宽。
(三)各县(区、市)有关优质学校的工作任务
1. 各有关优质学校要指定项目负责人,要推选本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其他部分优秀教师,按照1:1~3的比例与本校对应的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开展网络教学教研结对帮扶活动。根据本辖区教育局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具体的辐射、帮扶实施计划,并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计划的电子和纸质文档(需盖章)报送到本县教育局,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汇总优质校的具体实施计划(电子文档)后统一报送到泉州市教育局备案。各有关优质学校在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前应先做好优质资源储备等相关准备工作。
2. 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后,各有关优质学校的教师,要主动联系相对应的农村边远地区学校的教师,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互认为好友,为对方提供本学科各种资源,或根据对方要求帮助建设新资源,开展网络教学教研活动。
3. 各有关优质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汇总每位教师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关联教师人数、学科、应用内容等情况,填写《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情况表》(附件2)并报送当地教育局进行绩效考评。
(四)各县(市、区)有关农村学校的任务
1.要提升网络带宽,做好配套的硬件设备建设(补充)和网络学习空间每年使用费的预算,并及时上报当地教育局。
2.上报需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客户端教师的相关信息。
3. 应与对应的优质学校积极主动联系,并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4.网络学习空间开通后,学校要整理教师花名册,每季度汇总每位教师的网络学习空间活动情况,并填写《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情况表》(附件1)报送当地教育局。
二、项目建设实施进程安排
2016年完成本项目建设,并长期开展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具体建设实施进程如下:
二至三月份:项目启动阶段。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推选报送本地具备优质资源的优质学校和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校,并确立帮扶关系;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本地区的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需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客户端教师的相关信息。
四至六月份:泉州市教育局完成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库政府采购,各有关县(市、区)为有关农村中小学配备(补充)相关的硬件设备、提高网络带宽。
七至八月份:为各县(市、区)有关优质校教师和农村边远地区相关学校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教育局组织项目校的有关教师,开展暑期应用培训;各优质学校教师与有关农村中小学教师在信息关联基础上,相互在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好友关系,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九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项目学校全面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十二月份进行回顾总结,并完善持续帮扶方案。
本项目具体工作进程实行季度报告,报送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各优质学校及对应的农村中小学向当地教育局书面汇报,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所属的有关中小学实施情况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育局报送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督查办。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于3月2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的纸质文档(需盖章)报送到泉州市教育局(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101室)。
2.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本地区的优质校具体实施计划后,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计划的电子文档报送到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3.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所属的有关中小学实施情况季度报告后,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将报告材料(电子版)报送到泉州市教育局。
以上相关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到电子邮箱:yqz22764117@163.com。泉州市教育局项目联系人:李培林、黄金顺;联系电话:22764117、22784115。
附件1: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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