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0-2015-00110
- 备注/文号:泉教装〔201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8-3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贯彻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应用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新理念、新资源、新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三优联评活动 (以下简称"三优联评"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评比活动的参评内容、参评要求、评比办法、各赛项说明、评分标准等均依据 2015年泉州市"三优联评"参赛指南的规定内容进行。
二、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往年作品获奖情况和教师数分配名额:市级及以上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市直学校每校可报3个,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区、泉港区、石狮市、德化县、永春县、惠安县各15个、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各25个。
三、已经参加过往届"三优联评"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选。
四、每位教师只能报送一件作品参与评选。
五、本次泉州市"三优联评"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附件:1.2015年泉州市"三优联评"活动参赛指南
2.泉州市级及以上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7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电化教育馆。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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