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0-2005-00047
    • 备注/文号:泉教装〔200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4-15
    关于举办泉州市2004-2005学年度"家校直通车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5-04-28 15: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几年来,我市网络教学资源共享中心不断丰富、更新和完善,广大教师应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形成教育信息化应用的长效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与泉州市电信公司联合举办泉州市2004-2005学年度"家校直通车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本市中学(含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在职教师。
      二、奖项设置:
      1、教师优秀课例100名,每人奖励3个月1M无限时电信宽带使用时长,或200元电信卡;
      2、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先进单位,中小学各10所、幼儿园5所,每所学校奖励6个月学校光纤或ADSL上网时长;
      3、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先进个人30名,奖励6个月1M无限时电信宽带使用时长,或300元电信卡。
      三、评选时间:资源上传截止为6月30日,7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
      四、评选办法:
      (一)教师优秀课例
      1、教师优秀课例是指教师自制的课件或学科网页等教学资源在教学中的应用;
      2、参评优秀课例应将课件或学科网页及其相应的说课教案按隶属关系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仪器站;
      3、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参评教师课例进行评选,填写《泉州市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优秀课例申报表》(附件四),并制作成光盘媒体。
      (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先进集体。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的课件及相应教案,上传到泉州市教育教学资源共享中心,在名校资源展台下设立"2004-2005参评资源"并在此目录下建立相应学科的子目录。中学(含职校)、小学、幼儿园至少各上传100个、50个、10个资源,其中自制占半数以上,以此作为参评资格;
      2、上传资源要符合新课程标准的要求,课件或学科网页界面友好、使用简便,教育性、艺术性强;
      3、参评学校要认真撰写"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总结材料,填写《泉州市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三),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选送名额分配表》(附件一)进行推荐。
      4、在电信公司开通 "家校直通车" 和办理" 亲情卡"的学校,在参加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先进个人
      1、以每所市级以上(含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直接推荐一名参加评选;
      2、参加评选"泉州市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先进个人,必须填报《泉州市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二)。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应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泉州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联系人:陈荣煌,联系电话:22784115)。
      附件:一、泉州市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泉州市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泉州市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先进集体申报表
         四、泉州市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优秀课例申报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电信分公司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资源建设 评选活动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市政府上网办,各有关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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