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0800-2019-00026
    • 备注/文号:泉教审〔2019〕1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9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惠安县薯花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资质认定的批复
    时间:2019-02-22 16:12

    泉州市薯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建设惠安县薯花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局资料审核与现场踏勘,认为惠安县薯花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基本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68 号)等文件的条件要求,经研究同意按一次性容纳700名学生的规模对惠安县薯花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进行资质认定,主管部门是惠安县教育局。
      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结合新时代立德树人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挖掘、整合实践教育资源,突出实践项目特色,完善生活设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员和辅导员队伍,提高实践教育的实效性。惠安县教育局应切实加强对实践基地的监管和指导。
      特此批复。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9日


    抄送:惠安县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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