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0800-2017-00193
    • 备注/文号:泉教审〔2017〕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0-12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10-17 17:25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紧急通知,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7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和"现场确认用户功能"因事暂停。为做好我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认定日程安排调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网报时间
      秋季:原2017年10月23-31日,调整为2017年10月30日-11月5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秋季:原2017年11月1-3日,调整为2017年11月6-8日
      (三)体检时间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自行安排。
      (三)集中受理时间
      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受理时间:
      秋季:原2017年11月13-15日,调整为2017年11月20-22日
      (四)领取证书时间
      1.泉州市教育局认定机构领证时间:
      秋季:原2017年11月30日,调整为2017年12月6日  
      2.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领证时间自行安排。
      二、注意事项
      1.有关认定范围和对象、网上报名流程、现场确认等方面,严格按闽教师[2017]13号及泉教审[2017]9号文的规定办理。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更正为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请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调整时间告之申请人。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2日

    (联系人:陈劲文 联系电话:22138813)


    抄送: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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