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22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9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4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41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7-27 17:52

    答复类型:A类

    蔡经汉委员:

      《关于促进泉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建议》(20254154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委台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教育领域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支持推动泉台高校、职业学校和企业深度开展产教融合,促进两岸职业教育密切合作、互利共赢。

      一是推动泉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泉州师范学院、黎明职业大学等高校,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加强泉台高校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课程建设、师资互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鼓励泉州高校与台湾高校交流合作,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通过多种合作模式,在“校校企合作”、联合办专业和课题合作研究等方面实现多维度融合。台湾上市公司钰齐集团与黎明职业大学共建“钰齐产业学院”并获批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校企联合开展订单班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泉州师范学院与龙华科技大学等台湾高校开展7个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选派学生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进行交流与学习。

      二是搭建泉台师生交流平台。构建常态化交流机制,遴选5个海峡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积极推动两岸青少年研学交流后续工作的开展。华侨大学与台湾高校合作举办了海峡两岸青少年夏令营、海峡两岸高校文化与创意论坛、“光明之城”建筑设计训练营、闽南文化研习营等一系列活动;泉州师范学院每年举办闽台青年交流周活动,开展闽台传统民俗运动与文化研习营和两岸高校研究生闽南海丝文化遗产研习营,邀请台湾高校师生参与。泉州华光学院连续多年举办两岸摄影展,邀请台湾教师、摄影爱好者参与。

      三是强化引才政策支持。出台《泉州市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支持高校引进台湾全职教师,绩效工资单列,并在高层次人才认定中单列“台湾人才”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层次分明、简便易行的人才评价体系,目前全市高校(含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聘用台湾教师共计70余人。支持高校引才的“桐江学者奖励计划”项目中,对符合条件的台湾教师优先推荐,对超龄的台湾教师适当放宽年龄;对入选我市本科院校桐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台湾教师,连续三年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5万元奖励,入选讲座教授的连续两年每人每年9万元奖励。

      下一步,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政策精神和相关实施意见,支持推动在泉高校和职业院校拓宽与台企台校的合作渠道,吸引更多台生来泉研习和优秀台湾教师来泉交流,推动泉台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发展。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蔡惠仙
      联系电话: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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