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22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8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1
答复类型:A类
王伟明委员:
《关于应对人口出生率下降及时调整就近入学范围的建议》(202540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围绕“促进公平和质量提升”,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优化中小学规划布局,深化教师交流轮岗,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办学差距,给“学区房热”降温。
二、主要做法
1.稳步推进招生入学改革。一是探索“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办法。泉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因地制宜探索稳步推进“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2022年开始,鲤城区将根据老城区小学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将老城区各小学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探索稳步推进“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的办法。目前我市各地扎实推进该项招生改革。二是保障学位资源供需平衡。每年春季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学位摸底预测,动态监测学龄人口,稳妥分流生源,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协同推动一批新改扩建项目,实地调研推进优质学校挖潜扩容,例如2024年新增泉州市晋光小学滨海校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城东北校区招生,2025年新增泉州市实验小学大兴校区、泉州幼师附幼大兴校区招生,都是提前召开招生服务范围划分听证会,做到让老百姓“早知道”。
2.科学规划加大学位供给。科学编制《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配套文件,根据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及学龄人口发展态势等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严格落实公建配套学校与城市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实施中小学扩容增量工程,加强城区学位供给,有效缓解公办学位不足、大班额问题和城乡结构性矛盾。2023年以来,全市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服务片区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积极向社会开放,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的时间节点,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确保公办优质学位与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相适应。
3.深化教师交流轮岗。我市持续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师师资校际交流工作,2023-2024学年全市有2912名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数13.87%,其中940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2.28%,交流比例均高于省定标准。2023-2024学年市直学校有80名教师赴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23名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到市直学校跟岗。努力提升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师资水平,缩小城乡、校际师资差距。
4.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2016年全市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义务教育迈向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增创小学“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72所,确认累计1088所,实现所有县(市、区)的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占比均达到80%左右,创建数、通过率居全省首位,超前完成省“十四五”专项规划任务两年;举行“继续开展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合作办学及合作创办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签约仪式,市直小学在泉州城东、东海新区以及台商区、开发区、石狮市等地办分校,建成“一校两(三)区”发展新格局。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完成30个中学、40个小学、30个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考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乡村温馨校园689所,基本覆盖全部乡村中小学;择优创建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100所,覆盖所有县(市、区);入选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教育部典型3所(占全省1/5),省级典型18所,市级典型13所,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各校通过“硬环境”建设和“软环境”营造,为乡村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招生入学政策,结合实际推动热点区域稳妥实行“单校片区+多校片区”招生办法,落实“公民办同招”政策,坚持“两纳入、两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继续发挥名优学校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优质基础上的协同共进。同时对照“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在优化教育资源分布、推动区域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等方面深入推进,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俞芳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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