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20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9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2
答复类型:B类
民革泉州市委会:
《关于落实异地教师人才回归,加快泉州教育发展的建议》(20254116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聚焦教育领域人才引育工作,通过健全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深化人才引聘制度改革,全面升级人才优惠政策,赋能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人才引育合力
一是构建跨部门协作体系。实施“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协同市人社局、财政局,每年设立奖励资金1000万,支持高校引聘学校专业建设、我市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各领域领军人才。2022年10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建立由市教育局牵头,编制、人社、财政、住建等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从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编制落实等方面多维度发力,推动基础人才待遇提升,确保人才政策落地见效,吸引泉籍人才返乡任教。
二是协同实施“家燕归巢”行动。以乡情为纽带、政策为引领、平台为支撑、服务为抓手,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和乡情优势,依托数字化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常态化人才信息采集工作。从2018年起,每年组织开展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双选会,截至目前,我市共提供面向泉州公费师范生岗位771个,补充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444人。2025年我市继续面向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设置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175个。实施“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以来,我市已引聘博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毕业生、研究生等优秀毕业生1654名,其中泉籍人才约400名,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创新多元引聘模式,提升人才汇聚效能
一是畅通人才入编渠道。根据《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打通泉籍人才入职绿色通道,允许博士研究生、符合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泉籍基础教育名师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聘,支持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采取专项招聘方式引聘。同时,强化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聘,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2024年我局进一步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出台《优化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允许各招聘单位根据核准的总公告自行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招聘工作,有效提升人才引进效率。
二是降低人才回归门槛。为进一步减少教育人才流失,吸引异地优秀教师返乡任教,有效缓解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目前我市部分县(市、区)因地制宜,借鉴部分地区经验,优化教职工调配方案,对本县(市、区)户籍或父母配偶为本县(市、区)人员的异地在编教师在现有调配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回归门槛,比如适当放宽年龄、职称、荣誉等限制条件,吸引更多有意愿回归的异地教师回泉任教。
三是创新柔性引才机制。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创新优化招聘选拔方式,积极探索建立项目化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教练等创新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才能和创新潜力、符合引进条件的非教育系统人才,支持各县(市、区)为引聘人才设置人才服务专员,对接引聘人才提供“一对一”服务,打造便捷入职通道,缩短人才引进周期。
三、拓宽引才资源渠道,强化人才储备根基
一是深化泉籍人才数据库建设。构建泉籍毕业生生源库,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学科缺口、岗位需求等信息,面向公费师范毕业生、部属本科师范院校毕业生等进行针对性招聘,鼓励并吸引泉籍优秀教师、优秀毕业生回泉任教;同步关注流出教师,重点吸引曾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项、具备学科竞赛指导经验的金牌教练教师回流。2024年我市从浙江省“回流”引聘1名化学学科泉籍金牌教练。
二是搭建引才平台。一方面是搭建校招平台,鼓励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主动“走出去”,通过组团专项招聘、双选会等方式,与部属师范院校等优质高校建立常态化引才合作机制,实现教育人才引进的精准对接和持续供给。另一方面是发挥校友资源,选聘在泉任教的优秀校友担任“引才大使”,依托在泉任教的优秀人才校友网资源定向挖掘目标院校优质毕业生、优秀教师人才等,实现人才靶向引荐。
四、升级人才政策待遇,激发人才发展活力
一是提高经济保障水平。依据“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引进特聘教授,本科高校给予每人每年25万元奖励,高职高专院校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奖励;引聘讲座教授,本科高校给予每人每月3万元奖励、高职高专院校给予每人每月2万元奖励。实施基础教育引才行动以来,从泉州市以外引聘至我市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为80万元的经济补助;引聘的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为18万元至22万元的经济补助。引进类基础教育名师可按引聘层次享受总额达60万元至200万元的经济补助;同步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和总额达20万元至8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承租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按人才层次享受租金减免等安居保障。
二是畅通发展晋升通道。在职称评审方面,对引聘紧缺急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首次聘任高级职称相应等级,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首次聘任中级职称相应等级可不受职数限制,实行专项管理。支持引聘的基础教育名师享受职称直聘政策,聘任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相应的岗位,实行专项管理。在晋升培养方面,对经考核教育教学成效好的博士研究生可作为学校校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教育教学成效好的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可作为学校中层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符合相关行政管理岗位任职要求的基础教育名师,本人有任职意愿且经考核适岗的,可任命为学校校级干部或中层干部。
三是拓宽专业发展空间。支持引聘回泉的泉籍基础教育名师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和更高级别的人才称号、参与荣誉表彰、教育教学竞赛项目、专业称号、更高级别人才称号等评审。支持基础教育名师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积极参与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教育培训、专业提升、人才研修等专业发展攀升项目。
四是完善配套服务保障。为引聘回泉的基础教育人才提供子女优质教育、配偶随迁安置、医疗保健、户籍迁入、金融支持、休假疗养、法律服务等全方位服务,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五、强化宣传服务保障,营造良好人才生态
一是加强人才政策宣传。通过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泉州政务、泉州晚报等新媒体平台和赴高校开展校园宣讲、举办“人才节”等形式,向异地教师全面宣传泉州的人才引进政策、教育发展机遇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制作发放宣传手册等,介绍我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聘政策,让异地教师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信息。
二是健全人才服务机制。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优化市直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完善学校(单位)人才服务工作部门和人才服务专员配备,为高层次人才(团队)提供政策宣传解读、认定服务、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确保各类人才应享有的政策、待遇、服务落实到位。同时,推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县域内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贵单位的建议,进一步依托海丝泉州·人才港湾微信小程序等收集泉籍及曾在泉长期工作的在外意向返泉任教教师数据库,为人才回归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同步关注人才政策待遇的有效落实,将相关政策待遇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县教育人才考评的重要指标,并结合12345、信访渠道等反馈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督促各地各校做好政策落实工作,保障返泉教育人才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人才引聘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异地教师人才的回归工作,为推动泉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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