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145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427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5-03 00:59

    泉教函〔2025〕124号
    答复类型:A类

    市司法局:

      《关于泉州市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2025427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是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法律相关专业。我市现有华侨大学、仰恩大学、泉州师范学院3所高校开设有法律、法学、知识产权专业,在校生共2151人。各高校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公共必修课,着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养和职业素养。

      二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校企协同育人作用,支持高校与政府机关、律所等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开展实习实训、职业技能培训、订单式人才培养等。如,华侨大学与泉州中院共建“法缘同臻”台湾青年法律研学实践基地,作为泉州法院开展两岸司法交流、人才培养和院校合作等工作的综合性平台,通过组织实习实训、法律文化研学、法治夏令营等活动,深化泉台青年法律人才交流与培养机制。

      三是鼓励高校承接职业技能培训。2024年,出台《泉州市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市属公办高校的校企合作及与教学科研相关的社会服务产生的净收入,可提取不超过50%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增量”。每年我市职业院校面向企业职工等开展各类职工技能培训超25万人次。

      结合委员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高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法律务实课程,提高学生专业能力与水平,实现毕业即就业、上岗就上手;鼓励高校发挥师资、场地等优势面向司法机关、律所等开展法律相关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我市法律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钱  畅
      联系电话: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