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14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0
泉教函〔2025〕122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黄景顺委员《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2025424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了不断满足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在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中,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满足辖区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婴幼儿。截至目前我市独立设置幼儿园有托班125个、在园幼儿1771人。2025年春泉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印发泉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5〕4号)“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为缓解早教从教人员不足的现状,当前泉州市部分幼儿园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由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的早教教师岗位技能培训,以及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育婴师培训,从不同层次提高了全市早期教育师资的整体素质。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俞芳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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