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12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0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0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414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5-03 00:32

    泉教函〔2025〕105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丁丽红委员《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建议》(2025414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中,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等文件要求,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

      目前,我局在招生工作中,针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对象,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

      我局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执行指导,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依法保障各类优待对象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孙红岩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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