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12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10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0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41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5-03 00:30

    泉教函〔2025〕104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刘云峰委员《关于推行托育管理,减轻生育家庭负担》(2025413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了不断满足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在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中,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满足辖区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婴幼儿。截至目前我市独立设置幼儿园有托班125个、在园幼儿1771人。2025年春泉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印发泉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5〕4号)“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依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学前教育系开设早期教育专业,设立“泉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婴幼儿托育人才培养。目前全市共有5所高职院校开设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专业,在校生2201人;有21所中职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在校生6800余人。为缓解早教从教人员不足的现状,当前泉州市部分幼儿园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由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的早教教师岗位技能培训,以及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育婴师培训,从不同层次提高了全市早期教育师资的整体素质。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俞芳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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