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11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0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404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5-03 00:09

    泉教函〔2025〕94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全面落实鼓励生育政策的建议》(2025404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泉州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教育公平,缓解了家庭负担,缩小了教育差距,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了教育保障。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1.推行“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模式和新优校培育。建设100所“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通过课程共享、联合教研等方式带动薄弱学校发展,促进城乡优质资源共享;培育45所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办好办优农村家门口的优质学校。

      2.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和高中达标创建。确保山区学校在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硬件配备及管理标准化,超90%的学校已经通过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超90%的公办高中完成达标校创建,数量均为全省最多。

      3.推广“数字校园”工程。建设“智慧教育”试点,通过5G技术实现山区课堂与城市名校实时互动,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城乡学生同步上课、共享名师课程;建立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机制,重点支持山区学校引入优质课程资源。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动态学位供给调整。根据人口变化趋势,科学规划新建学校布局,优先在人口流入区域增加学位供给。在持续增加的优质学位资源供给下,我市实现了全市超50%的适龄幼儿在县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就读,保障了全省规模最大的33万名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就读率近95%。特别是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学位供给同比增加10570人,招生规模扩大15.6%,增幅历年来最高,招生规模创历史新高。

      2.提供课后及托育服务。实施课后延长服务,提供作业辅导、兴趣社团等多样化服务,解决家长接送难题,减轻家庭教育负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2024年以来,泉州市教育局在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中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截至目前我市独立设置幼儿园有托班125个、在园幼儿1771人。

      三、加强名优教师培养。

      1.实施“名师培养计划”和“校长领航计划”,2024年培训领航校长、市级名校长、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554名。

      2.加强薄弱师资培养,实施“新教师启航计划”“初中强师计划”“乡村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和紧缺学科师资培养培训,强化实践和应用环节,打造初中壮腰和乡村提升工程升级版,持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轮训、融合教育师资专项培训等薄弱师资培训项目,2024年培训教师7279人次。

      3.深化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促进教师县域教师优质均衡,2024年2912名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数13.87%,其中940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2.28%,高于省定比例。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黄金顺
      联系电话: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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