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09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泉教函〔2025〕63号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委网信办:
陈永福委员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第2025201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我局历来重视网络素养教育。每年都开展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引导师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助力网络信息素养提升。常态化组织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安全宣传校园日活动,如观看在线课程、观看网络安全知识VR展、开展主题班会和宣讲、开设网络安全宣传专栏等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师生网络素养、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清朗网络环境。从2023年始,市教育局每年都组织网络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极大提升了我市的师生网络素养能力。
二、搭建协同育人机制。出台全市家校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责任边界与合作机制,将家庭网络教育、学生网络行为规范纳入与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协作事项,通过调动部门资源全面优化青少年网络环境。完善网络心理干预课程,利用市、县、校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师、家庭教育讲师团资源,录制青少年网络行为安全指南、网络素养等家庭教育微、精品课,在“泉家育福”平台向全市家长学生公布,方便广大学生、家长学习使用。
三、大力宣传教育保护学生。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印发《泉州市校园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建立健全1700个中小学校安全部,设立2万名班级法治委员、3万名班级安全委员,进一步落实“1530”安全教育工作机(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的安全提醒或安全教育课),常态化普及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相关知识,持续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主力军作用。针对新形势下学生自主性增强与学校传统管理模式的矛盾、网络手机的“双刃剑”、部分学生特别是随迁子女监护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等问题,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校园法治副校长大队,结合班会课、团队课、培训、演练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广大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校园和谐氛围。
充分发挥“泉校安”宣传主平台作用。开展泉州市安全教育平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网络欺凌、防网络诈骗、防校园贷、防个人信息泄露等主题学习,联合泉州移动传媒,针对乘坐公交的家长、老师、学生群体,精心制作并精准投放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诈骗等安全宣传短片。
领导署名:郑建聪
联 系 人:陈晓荣
联系电话:22784115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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