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5-00082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5〕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5
泉教函〔2025〕51号
答复类型:A类
市商务局:
《关于推动泉州市电子商务行业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2025109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相关专业技能人才的紧缺,我局持续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目前有华侨大学、泉州职业技术大学、黎明职业大学等13所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等相关专业,现有在校生9000余人,每年向社会输送电商专业人才2000余人。同时,我局鼓励和支持高校、职业学校积极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入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等合作项目,校企协同提升电商人才培养水平。如,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与安踏集团共建“安踏电商服务产业学院”,将企业导师资源、实训体系优势充分融入学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支持我市有条件的高校结合电商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二是鼓励和支持我市高校与电商企业深入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共建实训基地、产业学院等校企合作项目,提升电商专业人才培养水平;三是推动我市高校发挥师资及教育教学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等,提升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蔡惠仙
联系电话:22799607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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