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344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23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2
答复类型:A类
林维海委员:
《关于在学校规范建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中心)》(第20234291号)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各部门深化协同联动,系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提升行动,围绕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推进,联合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部署要求,逐步构建“家校社”协同、各部门联动的心理健康工作格局。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充分发挥心理健康辅导室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市教育局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泉州市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泉教思〔2022〕13号),同年,面向全市遴选第一批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室,在各地各校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公示,确认泉州市第六中学等123所学校心理辅导室为第一批泉州市中小学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其中示范型42所、标准型81所,下拨奖补资金165万元。同步督促相关建设学校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心理辅导室设施设备配置,用好财政奖补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服务活动,为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2024年,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泉州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的通知》(泉教思函〔2024〕1号),遴选建设200所中小学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其中示范型约30所,标准型约170所),并纳入2024年度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正进入验收阶段。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标准化心理辅导室提质拓面,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更多覆盖城乡学校的心理辅导室。协同各相关部门持续发力,坚持选优配强基本思路,及时补充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持续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
领导署名:李自坚 联 系 人:陈华森 联系电话:22755882
泉州市教育局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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