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335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2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4
答复类型:A类
林勇泉委员:
《关于市区中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202442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主体责任,提高公办中等义务教育招生占比”的建议
诚如您所说,要坚持教育事业公益属性,我局严格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按照“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2019年底后新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批谁消化’的原则,通过转为公办学校或转办其他学段等方式稳妥消化”的要求,撤销2019年底后新审批设立的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是积极推动将县域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超过15%的调控至15%以内。针对县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超过15%的问题,指导县(市、区)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综合采用调减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等手段,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压减任务指标,将县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调控至15%以内。
二、关于“规划增加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数 ”的建议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既在于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更体现在教育机会、资源配置、制度政策的公平。一是优化布局规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市区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和学校布局规划,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片区功能定位、规划人口等要素,科学规划配套学校,合理设置办学规模,优先保障教育用地,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中心市区一体化开发建设中完善配套学校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主动参与片区配套学校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全过程,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2021年以来,市政府用地联席会研究中心市区教育用地超2000亩,预计可新增学位5万个,“十四五”期间,中心市区规划建设中小学教育项目74个,建成后预计可新增中小学学位12万多个。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我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中心市区学校规划建设工作专班,负责中心市区新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建立会商、协同、督办“三项机制”,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原则,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根据需要随时召集会商;专班办公室按照项目推进计划和专班会议议定要求,做好项目规划建设的跟踪、督办;中心市区新建学校项目建设原则上实行“双业主”,由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学校)协同推进项目规划、设计、报批、建设、验收、投用等全过程工作,加快项目建设。目前,中心市区在建中学项目7个,建成后可新增学位1.5万个,预计可满足片区中学学位需求。
三、关于“平衡市直公办中学各个校区之间的资源分配”的建议
优化中心市区市直公办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对推动中心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义重大。我局将在总结城东学园、东海学园、江南学园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在东海后埔片区规划建设泉州五中海丝校区,北峰丰州组团规划建设培元中学北峰校区等公办中学;指导各区教育局积极探索“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办学模式,通过5G+专递课堂、教师对口帮扶、送教送研下乡等多种形式,带动提升各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我们将加强市直中学规划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并推动市直学校与新办校区、合作办学学校及薄弱学校之间的师资交流,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四、关于“推动‘教师轮岗’等工作的落地实施”的建议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一是推进义务教育师资交流轮岗。随着市直学校新校区的建设,学校间师资配置不平衡问题亟待解决,结合市直学校实际情况,市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教综〔2018〕37号),交流原则上在市直学校与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间进行,在市直学校与合作办学学校、挂职跟岗学校间进行,在市直学校旧校区与新校区间进行,以及在市直学校与市直学校间进行。上一学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有70名教师参与校际交流,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数(456名)的15.35%,其中22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的31.43%,交流比例高于省定标准。市直学校校际交流实行“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市直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制度、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办法、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为统筹配置师资、确保市直学校师资优质均衡提供体制保障。
二是做好环湾新区中学师资储备工作。积极协调沟通编制部门,根据泉州五中海丝校区、培元中学北峰校区可首年容纳招生规模,按照初中学段1:13.5、高中学段1:12.5的员生比预核编制数,并提前招聘储备部分师资,2024年泉州五中海丝校区、培元中学北峰校区等环湾新区中学拟通过多种方式补充储备在编教师80人,新补充的在编教师将到泉州第五中学、泉州市培元中学进行2年的跟岗学习。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实施方案,通过个人申请、组织调剂、跨校竞聘、校际协作等形式,推动市直学校与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合作办学学校之间的师资交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市区初中教育均衡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蔡一铃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2024年7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