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317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6
答复类型:A类
赖兵莲委员:
《关于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建议》(第20244026号)由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委、体育局、公安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健康中国”建设目标为指引,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围绕政策引领、制度建设以及服务保障等方面,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为市民及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有力助推泉州“15分钟健身圈”建设。
聚焦“谁来做”,强化政府引领促合力。一是政府统筹规划。2021年,市政府制定出台《泉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将“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有序开放”列入五年计划;2022年,作为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学校体育场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遴选250所大中小学校符合条件的室外操场、球场、田径跑道、健身器材等体育设施。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办法》,采取“有条件开放、限时限流管理”的方式,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提高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水平为核心,把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开放工作,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普及化,不断提高我市全民健身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部门协作配合。市、县两级建立了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体育等部门共同参与、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同时,各县(市、区)和开放学校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和社会团体作用,多渠道解决学校体育场开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学校具体实施。各开放学校坚持以服务民众为目标,以惠及社会为导向,根据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安全管理和体育设施类型等实际情况,“一校一策”制定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引领学校周边群众入校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围绕“怎么做”,强化制度建设促运行。一是加强示范引领。近年来,泉州从这些学校中遴选出部分开放工作落实较好的学校,逐条细化工作任务,召开现场推进会,为相关工作提供了规范化的样板模式。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各地各校不断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明确开放的范围、时间、对象、项目和开放手续等,设置台账资料模板,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合规、有序进行,实现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责任明确、服务规范、制度具体的目标。三是健全评价体系。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学校每月自查、县(市、区)每季检查和市级随机抽查的三级考评监督体系。通过实地检查、不定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开放学校数量不足、开放人群少、开放效果不佳的区县(市、区),年终考核进行扣分处理。
围绕“为谁做”,强化服务保障促成效。一是加大设施改造。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逐校现场踏勘,指导开放学校因校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健身器材、运动区域物理隔离、进出口通道、场地照明、监控设施等实施改造,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开放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大宣传推广。各开放学校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让学生将《入校文明锻炼倡议书》带回家等形式,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制作《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公告栏》,设在校门外显著位置,便于公众知晓开放项目、开放形式及时间、注意事项、开放区域示意图和入校健身管理规定等。三是加大风险防范。联合公安部门强化对开放学校的安保工作指导,加强开放学校的安全防控,将城区锻炼人数较多和秩序维护压力较大的学校,统筹纳入巡逻点,及时出警处置开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联手社区严实抓好身份查验,按要求购置了入校健身人员意外伤害公众责任险,有效化解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中的安全风险和纠纷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体育、财政、公安等部门持续推动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工作。一是健全经费保障。市、县(区)政府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日常管理维护等经费列入地方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由学校统筹用于开放设施维修、日常管理维护等。二是引导有序参与。社区居民进入学校参加体育活动,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爱护体育设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活动环境。三是培育志愿组织。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进驻服务学校开放工作,积极鼓励并吸收社区居民、学校教师和专业人员等作为志愿者,充分参与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管理工作,发挥其在活动组织、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四是强化宣传推广。加大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社区群众有序参与体育锻炼活动。不断强化全市首批250所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示范效应,积极营造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下一阶段,我们将综合上级政策要求以及学校体育场馆管理力量等各项因素,以市民的健身需求为核心,持续优化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提供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服务,进一步满足广大市民的健身需求。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宋世杰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2024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