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31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7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306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7-26 00:52

    答复类型:A类

    民进泉州市委会:

      《关于加强闽南语传承保护的建议》(第202430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闽南文化已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被喻为中国古代汉语“活化石”的闽南语,是连接闽南文化和校园文化的桥梁。我局积极推进“闽南语教育进校园”活动,使学生自觉成为闽南文化的传承者和践行者,让闽南语教育扎根校园。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编写闽南语读物,从源头上提供要素保障。我局高度重视对闽南语的挖掘和整理,市教育局、文旅局联合编撰印发的《中小学生闽南文化系列丛书》之《泉州南音基础教程》《戏剧篇》均已进入中小学课堂,且电子版《丛书》全部链接至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供全市师生使用。泉州师范学院(丝路语言文化研究中心)编写的《学说闽南话》读物已出版。2023年,市教育局、文旅局将鲤城区作为泉州闽南地方教材(读物)编写试点,教材(读物)分幼儿园、小学和中学三个学段,当前正在编写幼儿园闽南语启蒙教材(读物),拟于2024年完成初稿,2025年出版;小学教材(读物)计划2024年下半年启动策划,2025年完成初稿,2026年出版;中学教材(读物)计划2025年下半年启动策划,2026年完成初稿,2027年出版。

      (二)加强闽南语师资建设,从传承上提供要素保障。坚持聚焦问题短板,加大美育师资招聘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新招聘艺术类教师1037名。遴选创建全市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先后举办闽南童谣创编、南音等各类闽南语相关师资培训,提升闽南语教育质量和水平。同时,鼓励学校积极聘请闽南语相关传承人、民间艺人参与美育教学工作,推动学校与高甲戏、提线木偶、梨园戏等剧团实施“校团挂钩”。

      (三)开展闽南语进校园活动,从阵地上提供要素保障。2008年,市教育局就印发《关于开展“闽南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先后会同市文旅局等部门印发《泉州市闽南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泉州“戏曲进校园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大力引导各地各校持续推进闽南文化进校园,提倡课堂讲普通话,课外讲闽南话。推动各地各校开展闽南语互帮互学活动,帮助外来学生学习闽南语,让他们尽快融入闽南,融入泉州,成为“泉州人”。同时,积极搭建活动实践平台,连续举办33届中小学生南音演唱演奏比赛、7届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2届闽南话讲故事大赛,每年组织南音、高甲戏、木偶戏等传统艺术进校园表演达千场以上。2022年,全市7个作品在第26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中获奖,数量居全省第一。

      二、下一步工作

      根据贵单位的建议,我局将积极会同市文旅局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力度保护闽南语使用环境,促进闽南语传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持续跟进闽南语教材(读物)编写工作,加强对闽南语教材(读物)出版过程和质量监控, 保证教材(读物)的质量和正常使用。

      (二)继续会同相关部门举办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暨闽南话讲故事大赛、中小学生南音演唱、演奏比赛,积极探索举办中小学生闽南语歌手大赛。

      (三)积极开展闽南文化交流活动,多角度、多形式展示宣传闽南文化,加大推进闽南语进校园力度,努力营造“人人会说闽南话”的浓厚氛围。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陈劲文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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