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28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8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4
答复类型:A类
庄健航委员:
《关于整合提升我市教育资源 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建议》(第20244038号)由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市全面落实《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泉州市教育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一、优化城乡教育布局
一是挖潜扩容城区学校。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各区办学实际,“一校一案”合理制定学位扩容方案,通过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挖潜改造、改扩建教学楼、建设新校区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学位供给。如,推进泉州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北校区、泉州市第七中学金山校区扩建,新建泉州市晋光小学滨海校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城东北校区、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常泰校区、丰泽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等。“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新增基础教育学位14万多个,进一步补齐中心市区、城区和人口集聚的镇区学位缺口,有效应对2023年小学入学高峰期,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学需求。
二是合理布局乡村学校。充分考虑乡村生源分布及学龄人口变动趋势,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布局,优化调整乡村小学、小学教学点、幼儿园、附设幼儿班等设置,目前,全市共有乡村中小学600多所、幼儿园350多所,乡村教育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动态调整。
三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以办好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抓手,“十四五”以来完成新改扩建公办园100所,新增公办园学位3.6万个,有效解决“入公办园难”的问题,全市学前教育公办率和办园质量大幅提升;改善123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提升硬件水平,惠及30万师生;2023年起将创建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纳入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乡村学校持续改善校园环境、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二、优化教学资源配置
一是打造“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印发《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名优学校示范引领作用,组建“1+N”的教育发展共同体(1所名优校+N所学校),既注重名优校对薄弱校、新建中小学的“输血再造”,更充分激发薄弱校、新建校的“自我造血”,努力实现优质基础上的协同共进。截至目前,全市辖区内共组建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100个,参与学校共308所,其中既有市县两级联动,也有县级区域协同,有效地把全市优质的教育资源共享出来、辐射下去。
二是开展“5G+专递课堂”。连续两年将“5G+专递课堂”纳入市民办实事项目,市、县两级累计投入近6000万元,应用“5G”技术常态化开展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大学科同步课堂,让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快捷、高效地“流向”乡村地区。同时,将“5G+专递课堂”项目作为市对县教育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进行量化考评,各县(市、区)“5G+专递课堂”工作的试点成果,同步纳入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省、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泉州市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的考核指标,构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和学校“跨域协同”的推进机制,实现全市13个县(市、区)全覆盖。
三是落实城镇教师赴农村支教制度。要求城镇公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2023-2024学年市直学校(单位)继续选派90多名教师赴县(市、区)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20多名教师来校跟岗,持续推进师资均衡。
三、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一是提前摸底做好教师培育储备。一方面根据生数和教育教学需求,提前预测下一年度秋季学年的师资需求,并通过开展校园招聘和每年春季的专项招聘、委托省考公开招聘等方式做好师资储备。另一方面每年均组织县(市、区)摸底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提前介入培养、定向储备师资,要求县(市、区)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和补充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辖区内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当地师资自然减员等因素,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确保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能履约任教。
二是强化各学段师资统筹补充。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学校布局和规模、城乡分布以及未来3年生源变化情况,并充分考虑教师队伍梯队、学科结构等因素,加强对县域内教师编制和岗位的统筹,统筹用好用足用活编制,逐步缩减现有编外合同教师存量,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
三是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工作。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县域内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校长教师每学年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2022-2023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有3100多名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数12%,其中1000多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4%,交流比例均高于省定标准。
四、改善教师身份待遇
一是落实农村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方面,乡村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对课题不作刚性要求,论文条件适当降低,同时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落实农村教师职称“直聘”政策,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2023年泉州市落实任教25年乡村教师直聘中高职称初始等级200多人,鼓励优秀乡村教师扎根乡村、服务乡村教育。收入保障方面,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市级专项督查,按省定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引导县(市、区)突出教学实绩,以增量绩效促进收入分配向工作量大、责任重、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向特殊岗位教师倾斜。同时,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积极与当地财政、人社部门通力协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出台差别化补助办法,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培养推荐方面,在“十四五”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中,通过严格控制校级正职推荐人数、对乡村教师放宽部分评选条件等方式,向基层教师倾斜。同时在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推荐中,也将具有一线教育教学经验列为评选条件之一。
二是提升教师职业获得感。一方面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市委、市政府每年均组织“尊师重教”座谈会,倾听教师建言,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2023年我市持续开展“尊师重教”座谈会,隆重组织庆祝第39个教师节“尊师重教”座谈会和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另一方面健全教师荣誉体系,注重从基层教师中发现、挖掘、选树优秀典型,弘扬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高尚师德师风。2019年以来寻访泉州市“最美教师”22名;表扬泉州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198名、市直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99名;连续32年公布“教育世家”,累计公布“教育世家”842户,《福建日报》专题采访报道我市坚持连续30年公布泉州市“教育世家”的典型做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成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深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不断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郭文娟 联系电话:22762502
泉州市教育局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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