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18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423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12 23:05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体育局:

      《关于深化体教融合的建议》(2024423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体教融合工作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训练、培养和造就优秀后备体育人才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市体育局按照“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的原则,整合教育、体育资源,强化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推动青少年学生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是实施学校体育质量提升计划。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严格落实国家体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通过“教会、勤练、常赛”的方式,指导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校要全面严格落实早操、体育大课间和课后体育活动制度,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二是强化学校体育评价制度。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将达到国家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初中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制度,持续优化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三是广泛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组织开展校内、校际体育比赛。学校每年召开春季或秋季综合运动会、体育节等大型活动。这些活动可以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需求,设置丰富多彩的比赛项目和互动环节,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同时,注重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每年要举办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定期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推动学校选拔并组建足球、篮球、排球等学校代表队,积极参加全国级、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宋世杰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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