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180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1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答复类型:B类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加强我市孤独症康复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024415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孤独症儿童特教康复人才培养,多措并举提升本土人才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素养,加强孤独症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一、搭建桥梁,多举措落实特教人才就业
一是提前摸底储备特教教师。一方面每年均组织县(市、区)摸底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提前介入培养、定向储备师资,要求县(市、区)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和补充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辖区内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当地师资自然减员等因素,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省级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确保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履约任教有编有岗。另一方面多渠道多方式,吸引特教师范类毕业生从教。每年均开展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双选会,其中2023年共签约3人,2024年将继续签约2人。
二是加强配备特教教师。2023年我市通过公开招聘、遴选优秀教师、调动等方式,多渠道补充特教教师32人,其中在编教师24人,编外合同教师8人。2024年全市拟再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招聘补充特殊教育在编教师24人。
三是拓宽人才就业通道。建设泉州市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机制,初步实现人才供求、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通过在该平台发布各校未就业学生数量、专业、联系方式以及相关企业用人需求等信息,促进人才供求精准对接。
二、健全机制,多渠道强化特教人才培训培养
一是强化本土人才培养。目前,我市高校有泉州幼高专、泉州师院开设有特教专业和心理学专业,在校生共计493人,其中特教专业352人,心理学专业141人。
二是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功能和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双办学主体作用,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例如,泉州幼高专目前有校内实训基地56个,校外实践基地193个,已将泉州市太阳雨儿童培训学校、北斗星自闭症儿童培训中心、泉州市启胜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作为校外实践基地,每年安排学生赴基地实习,在实践中将课堂理论与教学实践有机结合,从实践中提升了特殊教育专业学生的教育教学素养。
三是开展交流研讨活动。组织全市特殊教育融合普惠发展活动,搭建融合教育经验交流平台,采取线下研训+线上同步直播方式,以专家讲座、经验交流、课堂观摩和评议,推广区域和省级融合试点校(园)融合教育做法。组织参加“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孤独症儿童相关讲座;推动县(市、区)和学校组织开展研讨活动,推进省市级融合教育课题研究。
四是开展融合师资培训。出台《泉州市融合教育师资培训实施方案》,对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融合试点校,随班就读、随园保教基地校专兼职特教教师以及其他校骨干特殊教育教师开展专业培训。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着力打造一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素养和奉献精神的融合教育师资队伍,积极推进泉州市“普特融合”优质发展,自培训工程实施以来,市级共计培训融合教育师资619名。
三、强化政策落实,多方式保障特教师生权益
一是完善招生政策,保障特殊学生权利。2023年秋季招生政策明确,随班就读基地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原则上实行大片区招生,允许家长到校陪读,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二是做好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副高级)、中级(一级)职称上降低职称评审条件,与乡村学校教师享受同等职称评审政策,特殊教育学校(班)教师可按照单列的特殊教育专业或任教学科申报职称。
三是落实好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在现行标准上,进一步落实省定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要求,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提高至参照初中确定(即25:50:25),在特殊教育学校(班)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特殊教育学校(班)任教、已取得中或高级任职资格的教师,可不占核准岗位数定向聘任相应等级起始级。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代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孤独症儿童特教人才培养:
一是支持高校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和扩大招生规模。支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泉州师范学院加强特教专业和心理学专业学科建设,持续扩大学生招生规模,为我市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提供有力人才保障。2024年春季,泉州师范学院拟开设福建省首个孤独症儿童教育微专业,将面向本校学生招收首批学生。
二是充分发挥福建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大力支持泉州师范学院发挥福建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为推进全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为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相关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开展全省特殊教育质量诊断和评估、指导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与专题研究,提供其他特殊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和支持服务等,助推我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是做好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的延续和创新。2024年,我局将继续开展融合师资培训,培育一批热爱融合教育事业、具有现代特殊教育新思想新理念和丰富的融合教育专业知识、具备融合教育基本能力的融合教育骨干师资;同时探寻与省外高校合作,开设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教师提升培训班,进一步培养我市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教师人才。
四是持续健全特殊教师补充机制。强化特殊教育师资补充和定向培养,要求每个特殊教育融合试点校至少配备1名特殊教育教师,鼓励县(市、区)根据教育教学发展实际,与高校合作定向培养特殊教育师资。
五是持续推进师资校际交流。落实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盘活现有教师资源,完善县域内师资统筹调配机制,探索实施专业教师走教制度,完善辖区内完小之间交流制度,通过走教、支教、交流等形式实施跨校教学,有效推进之间的师资交流活动。
六是积极推进落实特殊教育人才实习就业。一方面是积极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汇集有招聘需求的传统康复机构,与泉州师范学院、幼高专等进行岗位人才供需精准对接,促进特教专业学生就业;另一方面是鼓励高校与品牌口碑良好、专业积淀深厚、内部管理规范的传统康复机构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不断提高实训基地服务水平和运行成效,积极向我局申报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提高我市孤独症康复人才队伍水平。
关于“借鉴康复领域国内外的认证方法及行业主流的认证平台,作为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职称评选相关办法”的建议,因教师资格证认定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制定权限不在我局,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继续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许美玉
联系电话: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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