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17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人社局:
《关于加强吸纳新疆籍务工人员就业的提案》(2024100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早在2006年,泉州就提出“平等、融入、成才”理念,做好随迁子女教育工作,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
市教育局每年下发招生文件明确要求,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保障适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并坚持同等收费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不加收任何费用。在中考中招方面,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随迁子女33.03万人(全省规模最大),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保持在95%以上。2020年,市教育局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对于委员的建议,教育部门将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工作方针、政策,将积极支持新疆籍在泉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促进其融入我市安居乐业。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陈伟南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