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16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9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答复类型:A类
市卫健委:
吴辉庆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建议》(第2024404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了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愿望,我局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改革创新的基本思路,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专项规划和教育惠民生补短板等专项行动,在新征程上实现教育新突破。
一是下发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明确:“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截至目前我市独立设置幼儿园有托班72个、在园幼儿998人。
二是推进“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总结经验做法和遴选典型案例,建设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70个。开展“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展示交流活动,观摩指导“5G+专递”课堂,进一步完善名校办分校、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帮扶等办学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高水平建设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1.加强省、市级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培育建设;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回头看”跟踪督查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对洛江区、石狮市“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申报校进行实地评估,新增127所小学被确认为“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小学“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累计达1016所,占比提升至82.74%,同比增长12.68%,提前两年完成2025年达到80%左右的目标。2.召开2023年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培育建设工作推进会,指导全市45所新优校培育校创建工作,实施引进第三方服务培育工程,已投入900万元提升培育校软实力,邀请4名专家对新优校培育校135名学校领导、教务人员精准培训,组织12个县(市、区)开展新优校培育校赴外省集中研修,推进培育校管理方式变革、课程体系重构、教育评价转型,持续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力争建成一批办学理念新、办学质量优、学生全面发展的独立初中新优校;深化“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确认100个“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通过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强校扶弱校办学等方式,既有市县两级联动(如:泉州五中辐射带动台商区东园中学、泉港五中、永春二中等7所学校),也有县级区域协同(如:晋江一中辐射带动晋江华侨中学、晋江紫帽中学等3所学校),充分发挥教育发展共同体“1+N”办学优势,全面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推动各地建立学龄人口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持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保障。
四是组织“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展示交流活动。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搭建校际交流联动平台,共享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开展“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省级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省级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教学常规管理五大主题展示交流活动,47所名优小学幼儿园参与展示,开设专题讲座75场次,开放观摩课59节、游戏活动266余场,辐射全市13个县(市、区),邀请省内外地区超千余名校长、骨干教师、家长等代表现场观摩,全程线上线下联动直播,累计参与人数7万余人次,形成活动成果汇编3本,助推优质均衡发展。
五是推动减负提质增效。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化“点题整治”课后服务项目。出台相关文件,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督促提升作业、课堂、课后服务质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数约100万人,全省规模最大,实现课后服务“2+N”模式全覆盖,342所城区学校开展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活动,占比达97.71%,向全市遴选推广两批课后服务典型案例40个,新增4个案例入选省第六批、第七批落实“双减”典型案例。
六是试点实施“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坚持信息赋能、高效便民,试点实施“小学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市直小学、石狮市、安溪县、德化县、台商投资区的家长通过“闽政通-泉服务”等端口,在线一站式顺利办理入学手续。“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获评2023年泉州市赋能营商环境十大数字化应用项目,台商区招生入学一“键”事入选2023年度全省公共数据应用优秀案例,石狮市“入学一件事”获评2023年福建省改革“特色微创新类优秀案例”和泉州市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分别以《福建石狮推行“入学一件事”改革,推动招生工作智慧化》和《福建泉州:“入学一件事”让就学更便捷更阳光》为题进行报道。
七是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规定,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今年,我局紧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一地一策”推动“两项创建”。持续开展“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和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测评指导;“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评估及“回头看”;深化“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培育、评估、创建一批省市级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遴选科学教育实验校;组织“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展示交流活动;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衷心感谢您对泉州基础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孙红岩
联系电话:28229298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