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163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泉州市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2024308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注重市县两级联动,认真落实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文件规定:(一)学前教育阶段。市级认定的第五层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就读。(二)义务教育阶段。市级认定的第五层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进一步强化对工艺美术人才的政策支撑,优化入学服务,解决其子女教育后顾之忧。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蔡一铃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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