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15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8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5
答复类型:A类
市住建局:
《关于推动泉州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的建议》(2024306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泉州是闽南文化的主要发祥地、核心区和闽南文化遗产的富集区,也是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设立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拥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文化底蕴。泉州传统村落的治理与保护是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系统高度重视对泉州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坚持教育课程常态化、宣传推广全面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实践活动特色化,使师生自觉成为历史文化的传承者和践行者,着力涵养青少年学生“美丽心灵”,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与自豪感,让泉州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扎根校园。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各地各校开展“泉州传统村落进校园”活动,并将泉州传统村落纳入校外研学活动范围;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协作,注重中小学生兴趣培育,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建立传统建筑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争取在课程建设、教学强度、活动力度、宣传广度、师资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领导署名:蔡吉生
联 系 人:陈劲文
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