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126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9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108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01 16:57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进我市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2024108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优化乡村教育布局

      合理布局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支持乡村学校建设项目,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乡村教育水平。一是合理布局乡村学校。充分考虑乡村生源分布及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布局,优化布局乡村小学、小学教学点、幼儿园、附设幼儿班。目前,全市共有乡村中小学600多所、幼儿园350多所,学前教育普惠率96.58%,小学毛入学率100.66%,初中毛入学率102.25%,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2021年12月印发《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方案》,全面铺开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两年多来,市、县两级加强指导、督促,自加压力,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开展市级抽查审核,超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目前已累计完成创建467所、完成率103.32%。同时,择优遴选,推荐入选教育部、省教育厅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数量居全省前列(累计入选教育部典型3所、省级典型11所),并确认市级典型13所。三是支持乡村学校创特色。去年,在全省率先将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完成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的基础上,培优创建50所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并安排市级经费给予奖补。今年创建50所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继续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安排经费奖补。

      二、提升乡村师资素质

      通过师资校际交流,农(乡)村支教、职称直聘等方式提升乡村师资素质,缩小城乡师资差距,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等化。一是开展校际交流轮岗。全市除开发区以外的12个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轮岗, 2022-2023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有3108名教师参与县域内校际交流,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数11.74%,其中1044名骨干教师参与交流,交流骨干教师占交流总数33.59%。二是落实支教制度。要求城镇公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2022-2023学年选派市直学校62名教师赴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7名农(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到市直学校跟岗。2023-2024学年市直学校(单位)继续选派96名教师赴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同时接受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24名师资来校跟岗。三是落实乡村教师职称直聘政策,为留住优秀乡村教师,全市有乡村教师的县(市、区)对在乡村任教满25周年、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且取得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落实聘任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起始级别的政策,2023年泉州市落实任教25年乡村教师直聘中高职称初始等级200多人,鼓励优秀乡村教师扎根乡村、服务乡村教育。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围绕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乡村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 系 人:郭文娟
      联系电话:22762502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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