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2-2024-00115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4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104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01 16:30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发改委:

      《关于加大扶持中型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4104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注重市县两级联动,认真落实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在人才子女教育优待上,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对来(留)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其子女就学可提供支持。属市高层次人才的,执行现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支持政策;其他来(留)泉创业就业满一年的,由工作地或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对于您提及的中型民营企业人才照顾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泉州民营企业100强”奖励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民营企业的人才支撑,解决其子女教育后顾之忧。同时,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内涵和品质,加强我市“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和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建设,加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泉州教育作为营商环境的名片之一。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蔡一铃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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