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321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20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8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3422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8-15 18:28

    泉教函〔2023〕200号
    答复类型:B类

    蔡崇寅委员:

      《关于提高教师幸福感的提案》(第20234224号)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泉州市高度重视教师减负工作,在2021年以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的基础上,将中小学教师减负作为2022年对县两项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进一步通过对县督导等方式,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有效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保障教师聚焦主责主业,努力提高教师幸福感。

      一、激发活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落实“一校一章程”,增强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能力,营造民主氛围,激发和释放广大师生活力,全面提高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党对中小学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加强思政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打造特色党建,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

      二是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安全稳定、职称评聘、经费使用、招生入学等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人文关怀和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活动和教师培训、教研、学术研究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幸福感。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载体、方式,凝聚广大教师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景。

      二、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一是明确报备程序,严格落实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对2022年度确须开展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落实审批报备,由主办或牵头部门报送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经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研提初审意见后将报送同级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研究审核,并由同级党委办公室统一报同级党委审批。

      二是统筹清理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泉州市委经研究公布《2022年泉州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泉委办〔2022〕16号),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县(市、区)也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摸排,并按要求审批报备,实行年度计划。

      三是进一步优化督考评操作。完善督查考评体系,对同类考评项目上进行精简合并,避免重复督查考评增加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市级开展对县两项督导评估,将中小学教师减负作为重要内容督促整改并持续进行跟踪,并引入信息化手段,建立督导信息化平台,提高教育督导评估的效能,减轻基层负担。

      三、统筹“进校园”活动和竞赛项目

      一是合理统筹进校园事项。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非教育教学负担,经有关单位申报、市教育局梳理、审核,公布《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度进校园项目清单的通知》(泉教综〔2022〕10号),明确进校园29项,比上学年减少4项,合理安排专项任务和“创城”评先工作。县(市、区)也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进校园事项,进一步规范精简进校园事项。

      二是统筹优化竞赛项目。全面清理非教育教学类竞赛项目,教育教学及学科类竞赛项目经部门申报、教育部门统筹研究,合理归并同类或类似竞赛项目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度涉及中小学教师和学校竞赛项目的通知》(泉教办〔2022〕40号)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三是优化宣传工作机制。科学安排教育宣传活动,统筹合理安排专项宣传工作,并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学校加强自查检视,优化学校内部分工管理,科学规划宣传工作安排,努力创造条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非教学人员专职负责等方式科学安排微信公众号等校内事务性工作;同时,进一步关心关爱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提升教师服务学校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近年来,我市坚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减少对日常教学活动的影响。每年仅结合清明、六一等重要节日及重要主题宣传日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优化校园安全管理。校园、学生安全事关泉州安定稳定大局。维护安全是学校办学的底线。我局除了每月布置给学生的安全教育平台学习以外,并没有布置给家长强制性的工作任务。同时,为切实减轻教职员工负担,真正打通学校经常反映的“家长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家长沟通不畅”等难题,2023年以来,泉州市教育局创设每周五《“泉校安”安全提醒》,通过微信群直接向家长分析安全形势、介绍每周学生安全注意事项,既减轻了学校的负担,又取得了很好效果,得到教职员工、家长的欢迎。目前,全市教育系统重点做好校园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落实“乙类乙管”下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纠正要求老师收集学生申办医保等行为,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全力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力保障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四、持续落实精文减会要求

      一是持续加大力度严格控制文件会议总量。实施月汇总、季统筹、年对账动态监测机制,对出现反弹苗头及时预警、纠正偏差,确保2022年文件会议总量比2021年只减不增。加强机关发文管理,严控发文规格、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等程序,修订、废止违反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要求的文件、统筹归并同类文件;

      二是统筹精简各类报表及信息平台。推动机关科室之间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从源头上整治基层多头重复填报问题;改进办会工作,严格清理与教育教学无关且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的会议,严控会议时间、规模,开短会、开小会。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能合并的会一律合并,能小范围开会解决的不大范围开会,可通过现场调研解决问题的不召集专题会议研究。

      五、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一是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一方面通过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等方式提升教师收入,市本级将市直中小学校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提高到2.35万元;特殊教育学校提高到2.82万元;开发区将2021年度区公办学校教师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由1.6万元提高为2.35万元。另一方面推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目前全市有乡村的县(市、区)均落实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并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补贴的通知》(泉人社〔2015〕161号)要求落实乡镇工作补贴。

      二是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市级专项督查,推动市本级和县(市、区)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按省定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推动中小学教师文明奖、平安奖等综合奖励金纳入财政保障。同时,优化绩效分配,下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的通知》,引导县(市、区)突出教学实绩,以增量绩效促进收入分配向工作量大、责任重、业绩优秀的教师和一线教师倾斜,向班主任、思政课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特殊岗位教师倾斜。

      三是提升教师的职业获得感。一方面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市委市政府每年均组织“尊师重教”座谈会倾听教师建言,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2022年在“尊师重教”座谈会的基础上,隆重组织庆祝第38个教师节“尊师重教”座谈会和全市教师节庆祝大会。另一方面健全教师荣誉体系,2019年以来寻访泉州市“最美教师”22名;表扬泉州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198名、市直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99名;遴选195名中小学优秀班主任、113名先进德育工作者和25名高校优秀辅导员、13名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持续公布泉州市“教育世家”193户,激励广大教师敬业乐教,《福建日报》专题采访报道了我市坚持连续30年公布泉州市“教育世家”的典型做法。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健全教师减负机制,推进教师减负工作常态化开展,严格清理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让学校安静下来,提升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领导署名:林长华
      联系人:林明珠
      联系电话:28966008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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