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319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8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8
泉教函〔2023〕187号
答复类型:A类
张镇东:
《关于加快全面落实小学校内午托,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精准优化生育政策的建议》(20234177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双减”政策以及课后服务管理等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持续推进午餐午托服务工作。目前午餐供餐形式主要有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小饭桌等。小学自办食堂较少,主要原因是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学生居住在学校周边,大多数选择回家用餐并午休,学校在规划时并未规划建设食堂,以免浪费资源;城区镇区小学受地理位置限制,校园占地面积小,无多余空间拓展建设食堂。近年来,晋江市积极推广自办食堂,将自办食堂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新改建一批小学自办食堂,更好满足校内师生用餐需求。在没有自办食堂的情况下,不少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委托有资质的校外服务机构集中配送午餐,严格落实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据统计,泉州市中小学自办食堂488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自主经营275家),校外供餐学校407所。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深化“点题整治”课后服务
1.深化整治提高服务质效。2023年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一县一品”减负提质增效活动方案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指导完善“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支持各校创造条件优化午托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质量。通过工作提示,督促县(市、区)利用暑期,加强调研,了解新需求,做好课程安排、师资调配、资源统筹、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事项。组织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搭建经验交流平台,互相学习和共促提高。
2.多方参与优化管理。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学校在教室配备空调,午休时间开放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等场所,配备午休相关设施,改善学生午休条件。各地各校在优化午休环境方面积极探索,如石狮市灵秀镇古洋小学、晋江市罗山龙泉小学、南安市第三小学等学校通过财政投入、企业捐赠,采购一批新型桌椅,打造午睡神器,午休学生趴睡改躺睡,更加健康舒适。借鉴我国北京、上海、香港、深圳等城市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机制,鼓励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教师,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等积极参与午托午休管理服务,缓解师资不足问题。
3.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完善酬劳机制,推动午餐午托以及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市财政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市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予以补助。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采取核增公用经费、财政专项补助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适当向农村小规模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倾斜。2023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收费标准及管理要求。
(二)联合“点题整治”食品安全
1.规范食堂经营管理。一是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等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目前我市所有实行营养餐计划的学校均已落实食堂自主经营。二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精神,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要按当地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充分听取意见,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公司,建立承包或委托经营的评价和退出机制。2023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全过程管控,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营养、实惠的餐食。三是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7号)规定,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出台《泉州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对引入校外供餐管理的学校,要求规范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师生在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2.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2023年7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制定《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联合开展全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目标、部门职责、试点措施、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力争实现全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100%、全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自查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率达到100%。试点建立监管人员陪餐制度和食品安全副校长制度。积极推进学校食品快检室建设,开展学校食品和餐饮用具等快速检测工作。鼓励具备一定规模条件的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
3.强化督查拧紧责任链条。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在省内率先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常态化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针对属地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实施销账式整改,2023年春季开学以来检查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366家次,开展监督抽检247批次,查处违法案件22起。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服务招标、食品原料采购贮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行、食品留样、到校分餐等方面,制定详细操作规范,督促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行校内午餐午托服务是一项民生工程,社会关注度极高。就目前而言,我市小学全面实施校内午餐午托服务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学校自办食堂涉及政府财政投入、师资配备,实行午餐配送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运输过程中如保温措施不当,极易出现变质、营养成分流失等问题,增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小学生正处在长身体的关键期,大部分小学受办学条件限制,无法为学生提供睡觉的宿舍与床铺,学生吃完午饭后趴在教室桌子上睡觉,不少教室里没有空调,夏天中午温度高学生易中暑,冬天容易感冒,长期趴着睡觉对小学生身体会造成不良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向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调研了解中小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管理的现状、推行拥有食堂场地的中小学校食堂一律自主经营政策的可行性、存在问题、相关工作建议等情况,为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确保学校食堂餐食安全健康营养,切实为家长解决后顾之忧。同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家长朋友对学校午餐午托服务、食堂经营管理等进行监督,提供问题线索,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市教育局将认真核实办理,充分考虑和采纳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完善优化政策措施,提高午餐午托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校午餐午托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军宣
联 系 人:潘美霖
联系电话:0595-22782220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