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2600-2023-00315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3〕18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6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341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8-15 18:13

    泉教函〔2023〕185号
    答复类型:B类

    陈燕飞委员:

      《关于推进泉州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20234167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教育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名优校辐射带动作用,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

      一、聚焦科学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一是布局供给。在全省率先出台《泉州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规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比例达省平均水平以上,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1152所、占比72.23%、数量居全省第一,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随迁子女34.43万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规模居全省第一,公办就读率达94.16%,随迁子女教育在全国60个城市评估得分中排名第一,控辍保学实现常态清零。

      二是人才供给。推行市直学校教师和乡村学校教师进行双向交流。一方面,推动教师赴农村支(任)教制度。落实闽人社文〔2017〕142号等评聘职称有关文件要求城镇公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近五年市直学校有247名教师赴农(乡)村、薄弱学校支教。另一方面,鼓励农村或薄弱学校教师到市直学校跟岗学习。鼓励市直学校教师所支教的辖区农(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选派教师到市直学校跟岗学习,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教研合作交流。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接受82名农(乡)村、薄弱学校教师到市直学校跟岗。

      三是保障供给。2021年以来市政府研究教育用地规模创历史之最,共研究中心市区教育用地20宗,用地面积892亩、占用地总量近1/3,可新增学位3.3万个。坚持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原则,历年教育支出是我市第一大财政支出并稳步增长,并以年均8.14%的幅度稳步增长,2021、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165.45亿元和201.92亿元,分别较上年同口径增长2.45%和22.04%。

      二、聚焦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

      一是深化“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我局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制定《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初在全市范围内确认首批23个“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推动各县(市、区)深化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强校扶弱校办学体制机制。既要注重名优校对薄弱校、新建中小学的“输血再造”,更要激发薄弱校、新建校“自我造血”、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实现优质基础上的协同共进。逐步实现到2025年形成有泉州特色中小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办学格局,建设100个有特色、有影响的优质公办中小学“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更加发挥教育共同体“1+N”办学优势,全面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构建“学在泉州”的教育发展新态势。

      二是深入推进“5G+专递课堂”建设。顺应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发展,2022年9月,我市在全国设区市中首创以语文、数学、英语三大学科常态化应用“5G+专递课堂”,借助“5G+”技术打破空间限制,加速优质教育资源向全市辐射,实现城乡中小学同步互动教学,让我市偏远地区的孩子也能聆听名校名师课堂,有效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共有7所市直属中小学对口帮扶7个县(市、区),56所优质中小学(237个班级,392名教师)辐射118所学校(319个班级,575名教师),受益师生近3万名,在全市形成了城区、乡镇、农村三级联动的优质教育网格。2023年将新增160所市、县试点校,450个试点班级,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生,切实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刊载推广。

      三是深耕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培育。在县区推荐的基础上,确认了45所独立初中进行培育建设,用3年的时间,在机制上、政策上、资金上等多个方面予以倾斜、投入,等培育周期后,再从45所中遴选出30所授牌为“泉州市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定期召开初中教育综合改革新优校培育建设工作推进会,指导全市45所新优校培育校创建工作,邀请上海、湖南、浙江等地多名专家对新优校培育校135名学校领导、教务人员精准培训,积极推动新优校培育建设第三方服务,争取办出一批办学理念新、办学质量优、学生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家门口的好学校”。

      三、聚焦统筹兼顾,进一步强化师资建设

      一是强化编制保障。根据省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师〔2017〕85号),我市对应部门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泉教人〔2018〕112号)、《关于印发推进市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18〕26号)文件,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编制总额,统一交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学校具体编制数,可自主安排补充公费师范生、名特优、应往届毕业生等教职工,并根据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现县域内校际之间师资合理调配。下一步,市委编办将联合市教育局加强工作指导,持续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二是优化职称聘任。为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市人社局在聘任上为缓解职称聘任紧张矛盾,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逐步提高了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据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8〕13号),在原标准上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为吸引优秀人才长期扎根农村教育事业,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根据“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在核定岗位的基础上,采取“县管校用、县管校聘”的办法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使用或由各学校各自管理,在岗位职数使用时,本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前提下,教育部门和学校可制定量化一些聘任实施细则。

      三是完善工资待遇。我市中小学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基本工资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岗位变动的,从变动的下个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出台《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制。完善绩效工资核定和分配,2018、2019、2020年分别核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和中职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并通过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方式,促进收入分配倾斜特殊岗位教师(班主任、名优教师、超额完成工作量的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2021年5月,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再次调整提高市直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中学)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至2.35万元,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至2.82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学教师收入。

      根据您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把均衡配置优质资源为重点,充分发挥名校辐射带动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学上、上好学问题,努力缩小校际差距和区域差距,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现代化教育强市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泉州教育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玉霖
      联 系 人:陈伟南
      联系电话:22782219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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